時速高達 300km/hr 依然不龜內線,台灣人你做的到嗎??

t3629655 wrote:
然後右側超車是屬於違...(恕刪)


- -你應該要說內線車道的車如何下交流道,畢竟從左側超車才能到內線。

夜㊣霧 wrote:
- -你應該要說內線...(恕刪)


總覺得某些人 看到速度就忘了主題

台灣交通禮儀就很多方面跟原始人沒兩樣



地狹人稠的台灣,很多人把馬路當賽車道,有速度他就是王,習慣就好。
xopen520 wrote:


總覺得某些人 看到速度就忘了主題

台灣交通禮儀就很多
呵呵呵~~~有一次就開在內線看前面的車 給不給過

一看自己的錶速100上下 我猜前面那部龜車一定說 我都110km了..幹嘛凸我屁股阿!!

所以現在我開高速公路從來不開內線...因為龜車都佔著了..

要超車只好從中線 反倒是覺得中線跟外線好開多了..


t3629655 wrote:
然後右側超車是屬於違規而且是危險的駕駛行為
恕刪)



很明顯 你沒開過高速公路吧

不然就是時速不到90~100的

======================================

台灣佔用內車道 開罰3千就好

每天抓 大概不用半年 沒人敢占用

不過2線道地方 肯定爆炸




咪芮哆 wrote:
台灣的高速公路開久了就會發現

右側超車會比左側超車更有效率


...(恕刪)

早就有這種體認了...

現在龜車在內線我也懶的閃大燈按喇叭了....撥個方向燈,轉頭check兩個後照鏡,變換車道,油門一拜...這些大概5秒完成..
如果要跟龜車在那邊耗,按喇叭,閃大燈...可能1分鐘都不會有效果....
做不到
我的車連150都有點吃力了
要上300是天方夜譚

sunland wrote:
做不到我的車連150...(恕刪)

要上200km的車子也要不簡單才行
不只馬力要夠, 車要夠重夠穩,輪胎也要夠大
我曾經開過凱迪拉克追過Benz S320跟BMW 535
我是看著他們從後面衝過來,才加速去追
我的時速表到了198英哩, 我還被甩開
只是短短不到三分鐘(我本來30秒就想放棄了)
視野小到已經看不到兩邊車道了,心臟也跳到極速了,腿更是抖到不行
只是後面看到有紅斑馬追上來,不跑都不行了
還好後面有三台應該是國產車吧,把紅斑馬給吸走了
我才放開腳去慢慢減速

視野真的很小,兩邊的東西根本就看不清楚了,真的是可怕極了
開到100英哩時(約160公里),腳就有點不聽話了,視線也開始縮小了
破了200Km,這時還換車道的話,真的是要非常非常的小心,
不然方向盤稍為轉大力一點就真的是耍寶了

人生就這一次就夠了,嚇死了,現在乖乖的照速限跑,還不想太早回老家去
我的部落格: https://topman99.pixnet.net/blog

t3629655 wrote:
雙線道以上由右側超車違規?沒有由右側超車那內車道的車是如何進入的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三項寫很清楚還是我有誤解?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一 駕車行經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市區
交通頻繁處所超車者。
二 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
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超車者。
三 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者。

四 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
五 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
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順便提醒第五項, 如果是龜車開在內線, 後方以限速內逼近並閃燈或鳴喇叭,
無正當理由不讓也是屬於違規行為
47條應該是一般道路適用~高速公路應該用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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