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要我賠11w 好無奈!!目前正在準備上法院

我是轉出去看到人還有一部車的距離 我車已經在路中央了 然後對方毫無減速 硬要從車頭過才會去碰到

不然他應該是撞擊我側面不是車頭..我知道我路權輸

而且你分析的很正確 因為沒遇到這件事之前我轉灣的確有加速的習慣 當時加速的速度大概有30左右

現在怕了完全停努力看鏡子 確定才敢轉出去也不敢加速了
做好你有慰問的工作就好,讓他去告吧! 最討厭死要錢
zr7 wrote:
我是跟本不知道有車 ...我的駕駛習慣還算良好...我連遇到 對向要轉我後面沒車我都會停下來或放慢讓他了前提是我後面沒車

支線道轉彎入主線道,
只是放慢車速是不及格的...
應該是停下來確認左右無來車再起步....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視線不良一片煙霧 .不過經此事後我也的確有學到教訓了 謝謝大大


zr7 wrote:
http://www...(恕刪)


11萬?


你開賓士喔?^^
我用600D寫日記
對方傷不重,保險第三人應該夠

1. 對樓主而言,因為最後數字不會太高,就算自己貼一些,還是值得用錢省掉麻煩

2. 對保險公司而言,如果最後還是要付,不如早點付掉早點結案

3. 對老伯伯而言,調解成功就拿到錢才划算

  民事求償,他還要提出單據,不是任他開價,如果上法院還拿比較少,根本不划算

zr7 wrote:
我是轉出去看到人還有一部車的距離 我車已經在路中央了
然後對方毫無減速 硬要從車頭過才會去碰到


樓主的說法,只是害自己:

『看到對方還有一部車的距離』,換算對方只有半秒鐘反應時間,就是樓主有過失...

(假設對方時速40,沒有超速,每秒可前進11公尺,一台車距離,不會超過6公尺)

不要再有先到路中央的觀念了,路權就是支線讓主線,轉彎讓直行

對方騎多快,行車記錄無法證明,不能證明的事情,就不要腦補
wetty wrote:
對方傷不重,保險第三...(恕刪)

跟他去法院吧
法官一定會覺得他有問題
擦傷要11萬?
你假日飛刀手喔?

拿不出的收據通通不給 誰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有坐計程車
雖說有過失就要賠,
只是這事件感覺跟敲詐差不多了,
上法院雖然麻煩,
不過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相信法官不會照對方亂灰的金額判的
Test
wetty wrote:

請參考另一樓:剛滿兩歲的new cuxi遭遇路中開車門的襲擊

樓主有肇責,對方有受傷,過失傷害告得起來

雙方把賠償金額談到合理數字,調解成功,才是上策...(恕刪)


過失傷害屬刑事,
對於這種死要錢不想好好合解的,
我寧可把錢拿去繳緩刑,
也不要給這種死要錢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