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車位才可買車的法案何時才可以開始立法


亞P wrote:
我鄉下的家可以停的了10台車...
目前為止沒停滿過
如果立法通過?!
沒車位的...我可以出讓權利嗎???


我妹夫家還有半個山頭可以賣權力


您不覺得台灣人就是被太聰明給害了嗎??
太聰明?哪裡聰明了,讓大家想買就都可以買車,然後把路塞爆?接下來,車子總有不
用的時候,該停車了,發現自己沒買車位,開始找路邊免費車位,這個無可厚非,問題
在於路邊車位停不夠,就隨便停人家一樓周邊,如果有禮貌打個招呼或留電話也就算
了,還好意思高談闊論公共空間甚至談起法律,哇!別鬧了,沒車位還這麼高調囂張,
趕快把法立一下吧!不該買車的那批人就直接禁止購買就好了,也省去還要跟這些人
浪費時間,現在是讓所有人買車,又不必有車位,真的是一團亂!愛開車可以買周邊有
空間的一樓或買車位或租車位,"愛開車"本身不是一件壞事情,但,麻煩先準備好自己
的停車位,這麼愛開車,又堅持不租車位不買車位,那就至少努力買間一樓吧!這些人
算不算第四寶.


有鄉民提到外縣市開車進入台北市區怎麼帶停車位跑,雖然這問題不對題,因為
外縣市進入台北市與台北市開車出去其他地方是一樣的,要停臨時停車位,不過
這個發想很好,點出外縣市開車進入相對壅擠的台北市區要繳一筆汽車擁擠費,
其實這個構想與開入擁擠路段要繳另一筆費用的意思相近,可以列入收費考慮,
目的都是在控制都市的汽車數量,不過這還是屬於治標不治本,沒車位仍然可以
買車,於是車照買,流量控制性的收費越多,停路邊不開的車子越多,大家就買來
停車,然後停車免費聯盟沒位置停就開始亂停,擁擠問題或許緩解,但停車問題一
樣存在,有鄉民說是因為車商最大,那車商是否應該聯合起來提供一些土地在喜歡
停免費的人比較多的地方蓋些免費立體停車場來紓解少部分喜歡免費停車人士的
問題呢?

bmw_m3 wrote:
有鄉民提到外縣市開車進入台北市區怎麼帶停車位跑,雖然這問題不對題,因為
外縣市進入台北市與台北市開車出去其他地方是一樣的,要停臨時停車位,不過
這個發想很好,點出外縣市開車進入相對壅擠的台北市區要繳一筆汽車擁擠費,
其實這個構想與開入擁擠路段要繳另一筆費用的意思相近,可以列入收費考慮,
目的都是在控制都市的汽車數量,不過這還是屬於治標不治本,沒車位仍然可以
買車,於是車照買,流量控制性的收費越多,停路邊不開的車子越多,大家就買來
停車,然後停車免費聯盟沒位置停就開始亂停,擁擠問題或許緩解,但停車問題一
樣存在,有鄉民說是因為車商最大,那車商是否應該聯合起來提供一些土地在喜歡
停免費的人比較多的地方蓋些免費立體停車場來紓解少部分喜歡免費停車人士的
問題呢?


1. 都市擁擠稅在國外早就行之有年

2. 買車位是回家停,出外花錢停

3. 要解決停車問題,先把路上所有的空位都劃成停車格來收費,費用逐年升高,看你還敢不敢"有"車
兩年過去了,也選了一個想做事情的市長,但看起來還是無法落實有車位
才可買車的政策,原來有車位才可買車的政策如此難落實,只能忍受一堆
沒資格買車的人繼續發表公共空間的理論,找車位游擊隊繼續存在馬路上.
就算空位都劃成收費格,停車費提高,車輛數一樣不會下降的

因為這持有成本的提高還不足以增加多少負擔

我認為最簡單的方式之一就是提高燃料、牌照稅

籲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台灣人這麼聰明

去花東偏遠地區租一個車位 1個月200塊

就解決了
自備車位根本就是白癡政策

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嚴格取締違規停車
開放大家檢舉賺獎金
這才是最直接有效的

現在亂丟煙蒂的少很多了
就是靠這招

最好也開始檢舉龜車
超討厭慢慢開擋路的駕駛
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不可言說不可說 wrote:
自備車位根本就是白癡政策

最根本的辦法就是嚴格取締違規停車
開放大家檢舉賺獎金
這才是最直接有效的

現在亂丟煙蒂的少很多了
就是靠這招

最好也開始檢舉龜車
超討厭慢慢開擋路的駕駛
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的確,自備車位這個制度在台灣勢必無法落實執行 (也就是俗稱的假議題),因此,提高停車費用,且嚴格取締違規停車才是正途

龜車人人厭惡,但取締(檢舉)不易,只能靠教育及宣導了
「買車需自備車位」用來對抗「租車位因應」的方式太多了,有心要搞,只要加上幾條規則跟一些勾稽方式就能解決了。

所以「買車需自備車位」這問題絕對不是在技術面上,而是實務面上會受到的抨擊太多,更何況在都會區,對於停車位本身而言,政府並沒有辦法做到讓想擁有車位的人的需求能被滿足,也就是多的是有錢願意買,但沒那位置給你。所以就像樓上說的,「買車需自備車位」只是假議題。

在沒辦法(也不應該)阻止國人買車的前提下,退而求其次,阻力較小且實務面上較可行的方式,就是買車後就要求你停車就要照規矩來,也就是現在柯P在做的落實停車格收費以及嚴格取締違規停車兩者並行。當這兩件事確實落實以後,現在停車的亂象應該絕大多數都會消失。

可惜這兩件事只是相對假議題而言阻力較小,但不是沒有阻力。前者(停車格收費)還容易些,後者(嚴格取締違規停車)就困難了。但反正這兩件事如何能嚴格落實,那是另一個問題,不是這裡要講的。

我買房時有附平面車位,公司也有平面車位供租用。如要出門,只要情況許可,我都會把車開到公司再換捷運,當然有時還是免不了要直接開車到目的地,所以扣掉公司車位租金,一年花在停車的費用上還是需要個2,000至3,000元。不過我還是支持柯P現在落實停車格收費的作法,把該劃的線、該劃的格子都劃一劃,而且我更希望的是取締違規停車要嚴格執行,因為沒有這個做後盾,其實劃線劃格子什麼的等於是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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