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違規匿名或具名檢舉 (國道警察局已回覆 影片檢舉人有必要時要上法院作證 見20樓)

linpredator wrote:
這位網友不是檢舉國道
他是檢舉一般道路的
一年一萬件
很簡單阿
一個月才八百多件
一天只要不到30件
真的太簡單了


那位網友真是厲害,我現在在整理昨天國道走路肩的,才36件,
就弄得頭昏眼花。

越南部越多違規.光違停紅線就弄到你手酸.一整排紅線都停滿機車

話說這....有人留地址.有員警或寄文件來的嘛?
不太想留真地址.畢竟有案例可循(員警把檢舉人資料寄給被檢舉人)
有人不是留自家地址的嘛?

car888 wrote:
那位網友真是厲害,我現在在整理昨天國道走路肩的,才36件,
就弄得頭昏眼花。


...(恕刪)



我最近才跟他聊
他說他最近蠻懶得送了(可能比較忙一點)

案子堆好多
都快超過兩個月了

他最高記錄好像一個月有送過1500件
承辦員警打電話來跟他聊一下...

yms27 wrote:
越南部越多違規.光違停紅線就弄到你手酸.一整排紅線都停滿機車

話說這....有人留地址.有員警或寄文件來的嘛?
不太想留真地址.畢竟有案例可循(員警把檢舉人資料寄給被檢舉人)
有人不是留自家地址的嘛?
...(恕刪)

如果你案件很多的話
他會寄公文到你留的地址去(其實就是在測試你留的地址是不是真的)

然後你就叫他不要寄到地址去
請他用E MAIL回覆就好

如果案件很少
一個月寄個幾件而已的話
承辦員警應該是不會這樣做

如果要被殺
那個檢舉三萬件的網友早被殺了(他檢舉三年三萬件了 並沒有被殺阿 前天才跟他聊)
還會輪到那些檢舉幾件幾十件幾百件的被殺嗎?


幾個月前在01上看到一個案例
有人被檢舉在允許時段外行駛路肩,被檢舉人表示:我是看到綠色箭頭才走路肩
警方回應:對方具名檢舉,所以檢舉影片正確無誤
之後有沒有鬧到雙方對簿公堂就不得而知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linpredator wrote:
如果你案件很多的話他...(恕刪)

約1個月50件吧.出門次數越多越多件....是想留附近租屋大廈.一來避免麻煩.二來大可說在這租房過

iijima_ai wrote:
幾個月前在01上看到一個案例
有人被檢舉在允許時段外行駛路肩,被檢舉人表示:我是看到綠色箭頭才走路肩
警方回應:對方具名檢舉,所以檢舉影片正確無誤
之後有沒有鬧到雙方對簿公堂就不得而知了...
...(恕刪)

我前面就不只一次說過了
有人檢舉三萬件沒被殺死也沒被揍更沒被找麻煩

如果還是怕的話
不要檢舉不就好了

看到惡意違規
都當作沒看到阿

反正檢舉了又沒獎金還要花自己時間整理資料
搞到最後還要擔心受怕被違規人找麻煩
這是何苦呢?

yms27 wrote:
約1個月50件吧.出門次數越多越多件....是想留附近租屋大廈.一來避免麻煩.二來大可說在這租房過
..(恕刪)

留啦
根本沒啥好怕的
不用想太多了

一張600塊900塊罰單
違規人想怎樣?
殺你嗎?

好怕喔
來殺阿

我倒是還沒看過有檢舉人被違規人殺的新聞

行車紀錄器板有個網友發文
他國道插隊被罰3000的
怎麼辦?
要殺光檢舉人全家嗎?

全部的網友都在笑他阿
他要殺全部的網友嗎?

無意間發現這個文,覺得蠻怪的。
試想,我今天被檢舉違規,已經心有未甘。如果可以花個300元讓我知道是誰檢舉我的,我相信會做的人
大有人在。
不過印象中之前的法院裁決書裡面的確有檢舉人出庭當證人的紀錄。
判決書上如果寫上檢舉人的姓名,這不是很奇怪?
小妹真的百思不得其解,民眾檢舉違規,還要出庭作證??這是啥道理??請有經驗的大大賜教...

eric6565 wrote:
無意間發現這個文,覺得蠻怪的。
試想,我今天被檢舉違規,已經心有未甘。如果可以花個300元讓我知道是誰檢舉我的,我相信會做的人
大有人在。
不過印象中之前的法院裁決書裡面的確有檢舉人出庭當證人的紀錄。
判決書上如果寫上檢舉人的姓名,這不是很奇怪?
小妹真的百思不得其解,民眾檢舉違規,還要出庭作證??這是啥道理??請有經驗的大大賜教...
...(恕刪)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人比我多件的
我個人三年檢舉了三萬多件交通違規了
不要說沒出庭過
連被傳去出庭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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