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柏 wrote:
台灣現在真的變得好怪,把人家的車弄壞還可以怪人家停的車子太高
如果我沒看錯,這種停車位就是上下位都是同一個車主所有的
基本上他有所有權,就有他想自行使用車位的權利
所以就算車子超過高度,但只要他只使用一個車位那是不用有問題的
另外那個停車高度重量限制是建商及機械車位廠商告知車主正常的使用規範
也就是說如果你因為沒遵守按錯或是超重導致受損,建商及廠商是不負任何責任的
但不代表你就可以去按人家的位子讓他去撞到其他東西
按錯也許是無心的,但該賠給人家就好好賠一賠吧~
不過話說這種機械車位不是一定要自己的感應卡才能操作了?
我也覺得你的想法好奇怪,車主先不按照規矩來,出事了要操作者負責?
看來你同意下列情形:
1. 車子烤漆老了,看不順眼,管他停車設備容車限制,去停個高度超過限制但又看不出來的,等有人按到,就有新的烤漆了
-> 真好,免費烤漆
2. 車子違停在路中間,人快點離開,之後被撞到了,撞的要付全責
-> 真好,以後想換車就停在馬路中間
3. 缺錢又不怕死,先保高額保險,然後趁沒人爬出電梯外面,記得把維修口再關好讓別人看不出來,等有人按按鈕後,就可以領保險理賠金了
-> 真好,以後沒工作也不怕沒錢
很多人的點或許是在於不應該去按那個按鈕,但我要說的是,這就像電梯按鈕,除非你鎖住不讓別人按,否則總是會有誤按的時候。一誤按就要你賠,你會同意??
另外,我沒那麼偉大代表臺灣,不要亂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