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違規,但覺得有爭議.......


kerry0225 wrote:
內湖分局真的是一等一的爛......
基本上他們是不會管亂停車的.....歡迎大家來內湖停紅線.....
警察他們只會去737巷買雞排不會抓違規拉......
...(恕刪)

剛去搜尋了一下
那個737巷碳烤雞排看起來好好吃喔

sean79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

那以後要是拍到並排停路邊,不管車上有沒有人,都能檢舉通過嗎?

如果不能通過版大怎麼會被開罰,如果能通過之前有人檢舉怎麼會說沒拍駕駛座不成立?

台灣的道路交通法規真的很混亂 搞的我好亂啊

還有小弟不才,請問爲什麼圖中白色實線有大大說是車道線,

那該怎麼分辨一般可以停車的白色線呢?

圖中不是才兩線道,車主與一旁停放的機車並排不是也沒擋到車道嗎

...(恕刪)

因為每個承辦員警的看法標準裁決尺度都不同...
babyhouse52000 wrote:
謝謝cdyao大回覆
確實是開56條1項6款併排停車
剛才已經致電分局
員警已接受申訴
應該會改為55條
我想這樣停車確實不對
但人在車上也是事實
只是覺得就算員警開單也會按喇叭驅趕
給個緩衝的機會
而行車記錄器這樣拍到就要被開罰
確實有些難以接受啦!!
...(恕刪)

難以接受啥?
都給你少600了還想要怎樣呢?

atenza.ken wrote:
我知道這在哪..

以後每天早上7:50就在那邊等拍照了

...(恕刪)

together together together

babyhouse52000 wrote:
先聲明,沒有不繳罰單...(恕刪)


我也覺得有爭議,但是這裡是鬼島你就認了吧,台南一堆這樣停整排的也不見開單或驅趕,尤其補習班下課時,我也來檢舉看看好了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babyhouse52000 wrote:
我想這樣停車確實不對
但人在車上也是事實
只是覺得就算員警開單也會按喇叭驅趕
給個緩衝的機會
行車記錄器這樣拍到就要被開罰確實有些難以接受啦!!


違規被罰是機率的問題,愈常違規就愈容易被罰,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

換個角度來看「行車記錄器這樣拍到就要被開罰」這句話,其實這樣對樓主也有好處
的,該店前面大家都不敢停或不敢停久,這樣樓主不就可以很方便的停下來拿早餐
嗎。

最好也從善如流加入檢舉的行列。





你也可以加入檢舉人的行列,把並排停車的統統取締。

car888 wrote:
違規被罰是機率的問題,愈常違規就愈容易被罰,這個應該很容易理解。

換個角度來看「行車記錄器這樣拍到就要被開罰」這句話,其實這樣對樓主也有好處
的,該店前面大家都不敢停或不敢停久,這樣樓主不就可以很方便的停下來拿早餐
嗎。


最好也從善如流加入檢舉的行列。


...(恕刪)


梁山泊 wrote:
你也可以加入檢舉人的行列,把並排停車的統統取締。

..(恕刪)

打不過他們 就加入他們...
白線寬度只有十公分,屬快慢車道分隔線

"15公分寬"右側為路肩.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另,樓主提的那題[檢舉.....無奈]

其實我用意並不是說"有漏洞可鑽"

因為我還在等2天時間,看該分局如何回我,

我要好好的"兔"他們,

"兔"[55] [56] 的字面意思,來給他們好好的討論一般,

甚至我到處發信到各相關單位,相關交通委員..什麼的,

我也要這樣做,我"贛上"他們了!!

因為有些分局實在太怕事了,太沒迫力了 !!


所以該主題,還會有後續,

我想"努力看看" ,看結果如何,用意也想讓別人知道,

有明確照片,有充足影片,

不是任由分局就只因怕事,"隨便"就退件!!

有些對的事,就是要多一點堅持 !!







另,其實你這種的,老實說我不太會去檢舉,

因沒有很明顯檔到車流,(但不代表你是對的)

只是每個人都有方便的時候,我也會有,

所以心中自有彈性.


當然,

除非這間早餐店,常常有一堆車違停,

檔到車流,我才會開始"注意",

所以也許有人也注意好久,忍無可忍吧!!


[觀念] 也許你覺得你沒檔到人,但不代表別人也是這樣認為.


小心,如果你每天都固定,也許還會有信來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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