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ati_S2R wrote:一次檢舉好像只會罰一樣?聽說要隔段時間分次檢舉? 我的經驗也是這樣,短時間內出現兩次違規,他們只會開一項違規但我沒有那麼勤快,把每一樣違規隔兩週再寄,反正只要有達到提醒這些違規駕駛的目的就好例如,違停可以開56,交通隊要開55的臨停,也不會跟他們計較linpredator wrote:常常疑神疑鬼的想警察到底有沒有開單阿?還是只是隨便回覆個公文給我? 這點我也不能確定不過我的經驗是,有次某車牌不確定是『8』還是『B』,email給交通隊的車牌是『8』,他給我回信是回『B』,猜測或許他們有查一下廠牌、顏色,才開單不過,最近不曉得是不是檢舉民眾也多了,感覺交通隊沒那麼『頂真』過去,如果引用法條錯了,他們回信的法條會比我引用的更合適最近,卻往往直接引用我建議的法條,讓人有點懷疑是不是真的有處理
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檢舉的網頁為例送出去了之後通常都是要看承辦員警的良心來決定影片裡面如果有多項違規 警察會一一開罰還是只罰一種還有時間長短也是看承辦員警啦總之我自己是有這種狀況就分段剪開分段檢舉避免我用網路檢舉一次裡面有多項違規卻只罰一項的狀況檢舉了幾十件的結果大致上都是10~20天左右有結果還有這種汽車占用摩托車停等區的記得要用連續影片或是三張以上的照片照到占用情況的前中後以避免警察不受理的狀況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