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這位車主,30秒就對國家供獻3000元

感覺好愚蠢喔
衝那麼快還不是要停紅燈

我想到了
他一定是怕機車停等區被別人搶走


VTEC just kicked in yo!!!!!!


linpredator wrote:
你要說的應該是"警察...(恕刪)


感謝師兄指正.台語的語法轉國語有些難拗.

想也是 如師兄所言: 執行勤務中.(測試格子夠不夠大)
他開車是被鬼打到喔?
kaku0330 wrote:
https://ww...(恕刪)

Ducati_S2R wrote:
一次檢舉好像只會罰一樣?
聽說要隔段時間分次檢舉?

我的經驗也是這樣,短時間內出現兩次違規,他們只會開一項違規
但我沒有那麼勤快,把每一樣違規隔兩週再寄,
反正只要有達到提醒這些違規駕駛的目的就好

例如,違停可以開56,交通隊要開55的臨停,也不會跟他們計較
linpredator wrote:
常常疑神疑鬼的想
警察到底有沒有開單阿?
還是只是隨便回覆個公文給我?

這點我也不能確定

不過我的經驗是,有次某車牌不確定是『8』還是『B』,
email給交通隊的車牌是『8』,他給我回信是回『B』,
猜測或許他們有查一下廠牌、顏色,才開單

不過,最近不曉得是不是檢舉民眾也多了,感覺交通隊沒那麼『頂真』
過去,如果引用法條錯了,他們回信的法條會比我引用的更合適

最近,卻往往直接引用我建議的法條,讓人有點懷疑是不是真的有處理
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檢舉的網頁為例
送出去了之後
通常都是要看承辦員警的良心
來決定
影片裡面如果有多項違規 警察會一一開罰還是只罰一種
還有時間長短也是看承辦員警啦
總之我自己是有這種狀況
就分段剪開
分段檢舉
避免我用網路檢舉一次裡面有多項違規卻只罰一項的狀況
檢舉了幾十件的結果
大致上都是10~20天左右有結果
還有
這種汽車占用摩托車停等區的
記得要用連續影片或是三張以上的照片照到占用情況的前中後
以避免警察不受理的狀況
提供參考

kaku0330 wrote:
https://ww...(恕刪)



謝謝你們這些有"實力"的人,所對這個社會的貢獻。

他以為自己是在騎小綿羊機車...
kaku0330 wrote:
https://ww...(恕刪)

kaku0330 wrote:
https://ww...(恕刪)

好爛的技術喔

想超車先衡量自己的能力吧

還有~

前面紅燈是要超好玩的嗎?

希望哥 wrote:
前面紅燈是要超好玩的嗎?


他可能是擔心機車停等區被別人先佔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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