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一直質疑車主違規在先的朋友請你用GOOGLE MAP查一下該地點~然後用街景服務看一下就知道女車主車子怎麼停那麼外面了~!!我來假設一下好了~該地點停車方式是垂直90度道路行進方向~所以看起來會停的比較外面一點~但畢竟沒有拍到後方是不是真的停這個樣子~
既然你都查到Gmap街景了為何不直接把連結放上來啊區東路與加昌路所以你想表達甚麼?chninfo wrote:那個一直質疑車主違規在先的朋友請你用GOOGLE MAP查一下該地點~然後用街景服務看一下就知道女車主車子怎麼停那麼外面了~!!我來假設一下好了~該地點停車方式是垂直90度道路行進方向~所以看起來會停的比較外面一點~但畢竟沒有拍到後方是不是真的停這個樣子~
fanrien wrote:既然你都查到Gmap...(恕刪) 抱歉捏~造成你的閱讀不便~!!既然都查出該地點停車方法是直停的~所以有沒有可能女駕駛是被迫停的比較外面的???這就是我要表達的~!!至於有沒有違規~不是你我說了算~如果真的違規~不管男女通通該罰~但公然侮辱的部分也不要忘記唷~!!
大概是肚子餓"被迫"併排一下去買早餐吧chninfo wrote:所以有沒有可能女駕駛是被迫停的比較外面的??? 這倒不見得Google街景沒有當地的停車格,資料可能已過時現在搞不好已經改成正常的停法了chninfo wrote:既然都查出該地點停車方法是直停的~ 這部分就擺在那,想忘記也很難吧chninfo wrote:但公然侮辱的部分也不要忘記唷~!!
請問一下,哪一位是法官,哪一位是執法人員哪一位是交通警察如果都沒有,對與錯,不是我們局外人可以論定對錯但是,唯一一點,公然辱罵。連小學生都知道是錯的這一點,卻逃避,不敢面對的問題嗎光這一點,連小學生都知道,不可以這位很了不起的,還嗆說,叫警察來找他以為找不到嗎還是把台灣法律。看扁了
行車紀錄器 + 不要開車門 + 立刻報警 是正確的。一大早就這麼暴力,如果是在人少的地方天知道會變成怎樣?(拖下來 開腸破肚拿小孩 都有可能)雖然 妨礙自由 是 公訴罪,不過裝個可憐、裝個俗辣 也應該可以安全下莊啦~(反正沒死人,對吧!)誰管駕駛三分鐘前做了什麼事情,要管這麼寬 三天、三年前的事情要不要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