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同意..自己的車損也許可以不要向他求償..但是他的態度跟行為則必須受到一定的教育這方面..自有法律跟刑責代勞...試想想...如果今天在車上的不是你..而是您夫人..或是令尊...或是其他老弱婦孺難免說不定他已然動手後而揚長而去...所以大大您報警的決定是對的..倒不是為了求償...而是透過對加害人的教育...間接的保護了其他路上的用路人....給您掌聲
kusoman1214 wrote:話說,今天(8.19...(恕刪) 我跟你講一件事,你就不會心軟責備自己了蜘蛛人的叔叔是怎麼死的?....................就是帕克當時心太軟(雖說是要報復報社老闆,但都一樣啦),結果那個壞蛋才有機會衝出去害死了蜘蛛人叔叔.還好有你把那個傢伙攔下來,不然啊,搞不好他到了前面,不知道要造什麼孽喔,所以...............you had done the right thing at right time,well done,buddy!!
個人覺得不需要心軟...也小題大做也不是大大您對方假如一開始就配合...就不會吃上"妨礙公務,辱罵員警"一年的刑責(多半到最後都是罰錢了事)至於"公共危險酒駕,這一條就要價過十萬"沒有逼他酒後開車,所以自己做錯的是當然是自己擔換個角度想...今天是A到大大您的愛車,沒有造成重大傷害假如是撞到機車或是行人怎麼辦?
kusoman1214 wrote:話說,今天(8.19...(恕刪) 如果今天你私底下和解了,警察沒來,結果改天你再新聞上看到又是同一人酒駕撞到一台摩托車或是一個人,不知你做何感想?你是否間接需負責?事故可以和解,生命不能再來,酒駕不能放縱!
0935337769 wrote:kusoman121...(恕刪) 引言如果小弟真的衝到對面去攔車,或是一個箭步將他的檔風玻璃打破,算不算刑法中的緊急避難或是正當防衛啊!再煩請解惑..........感恩!這不叫正當防衛及緊急閉難 這叫做 "阻卻違法"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