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可以回想,從準備考照開始,您有沒有從官方機構接受到任何資訊或指導,告訴您如何與行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道路?絕對沒有。這也難怪汽車和駕駛人永遠開起車來就是唯我獨尊,其他車種通通給我閃到一邊的姿態。因為政府不重視也不要求汽車駕駛人"尊重"其他用路人。而更可惡的是,當整個駕駛道德因為政府坐視不管而亂成一團時,政府還會反過來用這個當藉口說:「因為國人駕駛道德不佳,所以不開放重型機車上快速道路...」
有心的人也會發現,台68線和台72線試辦開放三年以來,政府從未進行任何教育或宣導。唯一的動作就是修改標線和在路上掛布條提醒四輪駕駛人重機可行駛試辦道路。至於應該如何與重機一同行駛嘛...政府根本是一副放牛吃草的態度。
如果大家有時間看看以下的資訊,就會發現一個成熟的國家會如何要求駕駛人負起與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道路的責任和義務。也可以發現台灣的交通主管機關在塑造良好駕駛息管與道德的努力上是如何的顢頇。
美國加州汽車駕駛人手冊 - 如何與其他交通工具共用道路(機車篇)
http://www.dmv.ca.gov/pubs/hdbk/pgs55thru57.htm#motorcycles
美國加洲要求一個合格的汽車駕駛必須充分了解並尊重其他交通工具及行人在道路上的權益,以及如何以顧及其他交通工具駕駛人安全的方式行駛。這一點相對於台灣一般四輪開車駕駛人唯我獨尊,忽視機車用路權及任意危險駕駛的現實來說幾乎是天方夜譚。更可惡的是政府完全不去教育與要求汽車駕駛人,反而處處以國人行車道德不佳為藉口壓迫其他交通工具駕駛人應有路權,實在是最可惡的始作俑者。
再補充一下:
美國加州汽車駕駛人手冊-正體中文版
http://www.dmv.ca.gov/pubs/foreign_hdbk/dl600C.pdf
大家可直接參考第50頁-與其他車輛共用道路
2007-08-26 正確消息:確定!全面開放【台北縣市-快速道路】
■昨日下午4時30分台北市政府 交通局,
羅 局長 孝賢 大座:致電 本會陳理事長,
並於電話言談中,已承諾本會陳理事長,
其本會也將正式行文予【台北市交通局】
請示台北市府【全面開放快速道路】案,
以釐清【全面開放快速道路】路權疑義,
本會陳理事長誠摯恭賀大家!大家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