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833 wrote:
當原檔案遭到剪輯、修...(恕刪)


因此呼籲檢舉者每次務必保留原始檔案!

小弟作法是上傳檔案因容量限制會經過轉檔或是剪輯,但是一定會保留原始檔案!

當檢舉事實有所爭議時,可以檢附前後時間點進行比對,必要時直接原檔燒錄送警局!

所以強烈呼籲:
1.備份原檔
2.硬體容量不足請擴充
(小弟目前配置5層USB3.0外接盒綜合容量6.5TB,後續計畫8層綜合容量32TB)

該投資的就該投資,跟一堆路上隱藏性未爆彈比較,花這些成本換來節省的社會成本。

一條命值多少錢呢?

值得啦!

billlions wrote:
因此呼籲檢舉者每次務必保留原始檔案!

小弟作法是上傳檔案因容量限制會經過轉檔或是剪輯,但是一定會保留原始檔案!

當檢舉事實有所爭議時,可以檢附前後時間點進行比對,必要時直接原檔燒錄送警局!

所以強烈呼籲:
1.備份原檔
2.硬體容量不足請擴充
(小弟目前配置5層USB3.0外接盒綜合容量6.5TB,後續計畫8層綜合容量32TB)

該投資的就該投資,跟一堆路上隱藏性未爆彈比較,花這些成本換來節省的社會成本。

一條命值多少錢呢?

值得啦!
...(恕刪)

影片原始檔案我也會保留
但差不多保留兩三個月就刪了
檢舉了幾萬件
還沒遇過有人說啥時間不正確的

ja833 wrote:
當原檔案遭到剪輯、修...(恕刪)


小弟提醒你一下

市政府若回文@@請你一定要轉PO來這篇喔

畢竟 你想置頂的文 已經被唯讀了


ja833 wrote:
當原檔案遭到剪輯、修...(恕刪)


抱歉勒 這篇我不認同 因為我檢舉過數十件 全部都經過剪接(廢話 國道警察只收50mb 我一個紀錄就250了
不剪接怎麼上傳)


還不是照樣受理舉發 所謂的剪接變造影片不受理 指的是沒有連續 有故意變造車牌號把之類的吧

還有時間 所以有些有時間性的(譬如某時段開放路肩) 那那個路段超路肩我都不會檢舉了
省的碰一鼻子灰

maze777 wrote:
抱歉勒 這篇我不認同 因為我檢舉過數十件 全部都經過剪接(廢話 國道警察只收50mb 我一個紀錄就250了
不剪接怎麼上傳)


還不是照樣受理舉發 所謂的剪接變造影片不受理 指的是沒有連續 有故意變造車牌號把之類的吧

還有時間 所以有些有時間性的(譬如某時段開放路肩) 那那個路段超路肩我都不會檢舉了
省的碰一鼻子灰
...(恕刪)

那位樓主說他已經去函台北市政府問這個問題了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這篇頗有唯讀文打臉的感覺喔!!

henrychang1201 wrote:
看了「對付料伯仔的方...(恕刪)
請問舉發違規事項(國道或市區)
需要列舉出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嗎?

凍頂高山茶 wrote:
請問舉發違規事項(國...(恕刪)


不需要

只需要說明 他哪邊違規..@@..

henrychang1201 wrote:
看了「對付料伯仔的方...(恕刪)


小弟最少保留原檔5個月以上

不過話說回來,小弟每個月少說3-500件闖紅燈違規舉發
受理單位從來沒有跟小弟要求過原始檔案
一向都只有通知已經開單告發的信函而已

附上一份晚上剛剛出爐,非常新鮮的告發通知單
================================================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3年4月24日寄給市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交本局前鎮分局查處,敬復如下:

一、您檢舉車號XXX-XXX交通違規1案,檢視您所寄錄影影像資料,
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及第53條1項規定逕行舉發在案。

二、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黃茂穗 敬覆
================================================


舉發惡意交通違規,救人又救己,何樂而不為?

有圖有真相,小弟目前最早的原始存檔是2014/01/09

1.騎機車使用手機又沒戴安全帽,很明顯拿在耳邊,警察卻打電話來說他如果是拿手機在搔癢..被違規人申訴怎麼辦

2.其他違規,警察又打電話來說,他是怎麼樣為什麼會檢舉他,然後說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
你認為這種違規很嚴重嗎?你去問其他人這種違規很嚴重是不是

3.建議大家盡量以匿名方式檢舉,讓處理員警依法處理,只有舉發或不舉發,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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