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ns131 wrote:
從一開始我就說是因為避免追撞前車,煞車踩的有點重
害車上乘客“嚇到“
怎麼最後變成我嚇到了?
開很久的車了,插隊的常見,這次決定檢舉是因為我老婆、孩子嚇到!
因此我不再放任。
這就這跟我騎單車在路上,正快活時有隻狗突然衝出來吠...
當然我會閃一下,下一秒會判斷如果它是一隻而且體型不大
我會選擇拿東西扁(嚇跑)它。反之我會快速離開。
不要再討論我在該車道是多少速度了,我自己也沒注意,反正不會超過速限
至少我前方本來無車,是它違規(跨雙白線)的衝進我該有路權的道路。
P.S 說也奇怪,這裡的人爭超車道時,就強調不論速限(後車超速)。
別人明顯違規時還要抓苦主出來檢討車速!滿好玩的這堆人!
還有三個車身一個不該出現的物體突然冒出來。
(打方向燈、煞車、變換車道)
我的反應是適當的踩煞車,雖然有點重。
至少我當下的處置方式,沒造成人、車損傷。
爬文看到另一篇,差不多也這個情形,但後車(苦主)卻被害的轉了180度。真夠背的。
(同樣的他也被炮不會開車!亂轉方向盤、車子沒ESP...)
一堆鍵盤“舒馬赫“,別再放馬後炮了。
結局:雙方人、車平安,我也檢舉了。接下來就是法規、法律了。
平常無人、財損傷,只要不讓我家人感覺不悅。都好說~反之就不一定了。
...(恕刪)
樓主
習慣就好
網路上不是只有好人
一樣米養百種人
違規慣犯跟嘴砲酸民也一樣可以上網阿
反正遇到惡意故意蓄意違規
檢舉就對了
不用浪費自己的生命和口水跟那種人講那麼多
說再多都沒用
罰單掛號寄到家裡最有用
一個01回覆上萬篇文章跟檢舉幾萬件交通違規的路人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