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駕撞到,還被告過失重傷害罪

酒駕不一定全責

不一定因為對方酒駕就可以免除自己的過失或責任
倒車停路邊停車格
一定會佔用到部分車道
後車的正常反應
1.等他停好
2.找安全的時間繞過去
酒駕的反應
失去判斷力直接撞上去

路權來看 對停車的人絕對不利
應該要把正常人跟酒駕的判斷力差異一起考慮進去

靠北邊走


酒駕 還有路權可言???

無照 還有路權可言???

鬼島無誤....................


另外請律師!!
han888 wrote:
我認為已經違反規定的就是無路權,只是我很納悶為何國家法律都要有那模糊空間
我個人是支持
酒駕=無路權
無照=無路權


違規就無路權的話

是不是代表路上看到違規的可以直接開車把他們撞死不用負任何責任?

那沒戴安全帽, 三貼等等有沒有路權? 可不可以直接把他們撞死?

看到闖紅燈的機車, 機不可失直接輾過去?

dj720c wrote:
違規就無路權的話

是不是代表路上看到違規的可以直接開車把他們撞死不用負任何責任?

那沒戴安全帽, 三貼等等有沒有路權? 可不可以直接把他們撞死?

看到闖紅燈的機車, 機不可失直接輾過去?
...(恕刪)

其實你講的是沒錯...
但就是相對太自由,太過保障這些不守規矩的人,守規矩的久了也成了不守規矩的人,整個台灣交通才會亂成這樣.

以刑逼民是嗎?樓主你確定沒受傷???真的嗎???我覺得你再去好好仔細檢查一遍喔
舉個例子,行人在行人穿越道闖紅燈是違規,但是並不代表你可以撞他。
違規是不對的,
小弟就撞過闖紅燈的機車,
最後還是賠了醫藥費,
我的車還要自己修~

差別只是,對方的工作及其他損失等不用賠~
逍遙上仙 wrote:
所以第二次準備要出來時候,被酒駕的人撞上。...(恕刪)



是酒駕的撞你,不是你去撞酒駕的
這個鑑定報告實在難以讓人接受
應該說是自殺的還告人殺人
一般清醒的騎士都知道要閃或停吧,只有酒駕眼殘的人才會撞上去

大頭^-^ wrote:
但就是相對太自由,太過保障這些不守規矩的人.....

大多人應該都曾經不遵守交通規則而沒被懲罰,
若要「絕對」執行法律,日子也難過.
王逸祥 wrote:
明明垃圾車違規迴轉才是侵犯路權的主因
葉少酒駕是次因

垃圾車:(刑法276)過失致死,兩年以下
葉少:(185-3)酒駕(公共危險)致死,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dj720c wrote:
違規就無路權的話
是不是代表路上看到違規的可以直接開車把他們撞死不用負任何責任?

開車沒有注意車前狀況(94),倒車沒有注意四周狀況(110),也是違規的
(台灣的交通規則不是絕對路權,而是應注意,能注意...)
freyalai wrote:
行人在行人穿越道闖紅燈是違規,但是並不代表你可以撞他

在斑馬線撞到行人就是違規啊,違規=沒路權(依某些人的想法)
<103>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A辣愛怕跑 wrote:
是酒駕的撞你,不是你去撞酒駕的

可以參考這個案例:小客車雙黃線左轉_重機自摔卡車底_半身癱瘓
『肇事駕駛供稱沒撞到人,是騎士自摔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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