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紅燈時,方向燈早點打,不要等到要轉彎才打方向燈,讓前後車也比較好判斷汽車動向~~~所以方向燈太慢打+沒看照後鏡=活該.....還有:超過一分鐘的影片,請寫一下從哪個時間開始看~~~2:00開始看~~~
所以這就是為何交安法說行經路口不可超車.要減速.行駛該有車道反正不見棺材不掉淚.一堆少年仔"飆"的方式過路口.大家應該都常見一堆看前車打右方向燈.還不都是照樣在超.誰鳥你阿.撞到再來"灰" 反正都會有倒車姐這種人了.
感謝各位的參與,我也學到很多,並沒有要論個輸贏,就算肇責是各半,我也沒意見,只是想要理性分析,畢竟,車子在路上都各有權利,如何在中間找到平衡點真的很難,今天的事件我方對於機車的誤判的確有商議的空間。相對的,機車騎士也要注意前方路況,畢竟我不是一綠燈就即刻轉彎進而發生事故,也是慢慢走。所幸雙方並無大礙,這是大幸,目前已經交由警方和保險公司處理,如果大大們想要知道結果,我會在判定出來之後更新後續,也可以讓大家有個參考依據。
欣賞樓主這點 andy1229 wrote:所幸雙方並無大礙,這是大幸,目前已經交由警方和保險公司處理,如果大大們想要知道結果,我會在判定出來之後更新後續,也可以讓大家有個參考依據。 有個說自己是轉彎車撞直行車贏了的發文同時私訊問他結果連個屁都不敢放放著一篇爛文沒結果誤導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