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720c wrote:不是要潑大家冷水也不.所謂「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車距」, 那法規認定的安全距離是多少? 此車的距離是多少?光憑這影片, 證據力夠科學嗎?..(恕刪) 夠啊!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6 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100公里=需要=> 50公尺, 就是地面5條車道線的長度這連一條車道的長度都沒有
herblee wrote:夠啊!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6 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100公里=需要=> 50公尺, 就是地面5條車道線的長度這連一條車道的長度都沒有 數車道線的這種方法這跟行車紀錄器的鏡頭長短及攝影角度會有很大的關係如果有夠長的鏡頭+夠低的角度, 讓五條車道線消失在鏡頭外並不是難事(相信學攝影的都知道怎麼弄可以拍出這種效果)還是等待樓主的檢舉結果~
dj720c wrote:不是要潑大家冷水也不...(恕刪) 你以後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檢舉看看,保證會成立,我也檢舉過這種的。不要用你的主觀意識,先入為主。很多事你不去做,你永遠不知會不會成功。科學?你相信這世上有沒有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