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x8three25 wrote:
這就是為什麼摩托車要上快速公路要上高速公路
高快速公路上, 應該是沒有等紅燈的問題
頂多也是匝道
『匝道速限:一般交流道出口匝道速限50公里/小時、環道速限40公里/小時、系統交流道速限60公里/小時。』
巿區一般道路速限也是50,巿區煞得住,匝道煞不住,就是違規超速了
忘了我是誰 wrote:
明明就是後方的汽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來撞上前車 , 這也要禁行機車 ?
記得民國幾年以前, 性侵還是告訴乃論
所以, 發生性侵, 第一個被檢討的往往是受害者
gbc168 wrote:
重點是“人”比法拉利還貴…有時不但貴,還要兼吃牢飯
高雄葉少爺, 3條人命蹲3年
葉爸爸說少爺己成年,
少爺名下也沒有中華民國政府查得到的財產,
所以也不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