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交流道有檢舉魔人出沒


吳小胖1229 wrote:
樓主很有可能是在乖乖...(恕刪)

因為太多人抗議所以交通部改規定了嘛...不管高速公路跟平面道路只要不打燈都罰一樣



這是清水休息站
我很少看到有人跨這個虛線有打方向燈的
大家小心一下

信1973 wrote:
因為太多人抗議所以交通部改規定了嘛...不管高速公路跟平面道路只要不打燈都罰一樣

不一樣

一般道路900
會不會版主是插隊而引人不爽

所以被檢舉未打方向燈

純猜測!!!!
cdyao wrote:
細水長流,若檢舉過多無關痛癢的違規,難保民粹民代不會大反撲,關閉檢舉這條路 ><
(先前已有將檢舉期限改為七日內的先例)...(恕刪)


檢舉期限改為七日內跟這例不太相同,那純粹是鄉愿,民粹....


眼觀耳聽 wrote:
檢舉期限改為七日內跟...(恕刪)


感謝您回應,我的意思是鄉愿跟民粹有可能會一些其他原因浮現而反撲
檢舉紅線停車當然是理直氣壯,但是連續收到幾十張罰單,結果就是民粹力量起來。


檢舉畢竟是為了改善交通使用狀況,如果是多數人都不在意且無危險性與公平性的違規,
我是傾向不去檢舉他,也避免被檢舉人一時氣憤去申訴/投訴/找議員,反而害得承辦員警麻煩。

累積過多被怒稱為檢舉魔人的案例,就有可能引發民粹民代反撲
也許下回修法改為須提供檢舉人個資,須提供完整清晰影片檔,不得後製日期...等等的刁難舉動

(當然也許還是有人很在意塞車時下匝道也要打方向燈, 這邊我就不便否定他的檢舉權力)

簡而言之我的想法是,較有爭議且沒有明顯受害者或潛在危險性的違規,盡量不檢舉~
小弟今天也收到跟樓主一樣的檢舉案件...
影片畫質、比例、右下角的V1字樣看起來跟樓主一模一樣...

先說小弟摸著良心強調每次都乖乖排隊等著下竹科交流道
在時速20公里排隊龜速直線跟前車行駛下,沒注意到要打方向燈應該是人之常情吧...
沒想到這樣也要被檢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只能說無言了...唉
感覺打了方向燈不看後面有沒有車就轉的,比有在看後面沒打方向燈的糟多了

換車道還是看一下後面有沒有車,通常有一定距離我也懶得打,沒被檢舉過

還有到晚上幾乎所有錄影的東西照動態車牌都模糊不清,晚上開車可隨性些

◎(‧●‧)◎ wrote:
換車道還是看一下後面有沒有車,通常有一定距離我也懶得打,沒被檢舉過
還有到晚上幾乎所有錄影的東西照動態車牌都模糊不清,晚上開車可隨性些


連個方向燈都懶的打,
台灣交通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稍微動一下手指,
很困難嗎???
就算四周圍都沒車,
我也一定會打方向燈,
習慣問題嘛
有時候右後方的死角有機車沒注意到,沒打方向燈就轉是很危險的
多一個打方向燈動作還是對安全性有很大加分的,死角車輛如果看到可以閃開或鳴喇叭警告。
當然沒有人說打方向燈就可以不用看車,看車跟打方向都很重要
人難免失誤,多點保險比較好


但本篇討論的是塞車排隊下匝道打方向燈的問題,這在法規上是確定違規的,但有爭議的是是否該去檢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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