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尋]2/14早上9點高雄五福路口與和平路口重大車禍行車記錄

肇事責任的判定是以路權為主!不是個人認為如何!機車有路權的話,車速,未注意車前狀況,都是次因,左轉車,如果有專用號誌,要依號誌左轉!沒有號誌,還是要禮讓直行車的路權!
雖說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但那重機騎士未免也騎太快了..自己難道就沒有錯嗎?一點都不想同情..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沒錯,這跟機車汽車無關.
但可不是有權就可以橫衝直撞!
今天如果換過來,機車左轉,汽車飛快衝過來呢?
倒大楣的還是機車騎士!
人都走了還有什麼後悔不後悔,對不對錯不錯的?
兩輪對四輪是有什麼優勢?
真的自己要小心,十字路口慢慢騎.
這不是對錯,而是安全!安全!安全!
說的好阿~
法律是死的 人是活的
交通安全不能只靠路權...
更要多靠點 防禦性駕駛觀念


香菜捲 wrote: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沒錯...(恕刪)

香菜捲 wrote:
這不是對錯,而是安全!安全!安全!



大大說的極是,現在說的不是對錯,對錯在往生者發生事情當下就變得像鴻毛一樣輕,留下的只是給親人沈重的痛。
藉這帖文要傳遞的是“希望大家小心,不要再讓事情發生”,這也是往生者的功德。
大家都有爸媽、伴侶、小孩、朋友,如何在事情沒發生前提醒他們要注意其他駕駛人的每一個可能的動作,總是好過在事情發生後爭吵哪一方人的對錯,社會上早就不缺造成對立的輿論。

我明天去和平路和五福路口那裡看看有否有汽車禁止左轉的標誌

香菜捲 wrote: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沒錯,這跟機車汽車無關.
但可不是有權就可以橫衝直撞!...(恕刪)

這件事有兩個角度看
一個是路權角度,肇責絕對是汽車該負的責任大
一是物理角度,機車車速過快是人員死亡的主因
責任大家可以事後釐清,但生命不會回頭


autoskin wrote:
考駕照沒教轉彎要先"停"看在轉嗎 那台汽車停都沒停車頭直接切 要怪誰

機車騎的快是次因,沒禮讓直行車很明顯要負較多責任


自己的命都沒了,你覺得要怪誰?

就算騎士零肇責好了,你覺得有意義嗎?
選民代的
趕參加婚禮的
趕送貨的

左轉車跟直行機車對撞死翹翹的車禍
日後還是會繼續不厭其煩的發生

畢竟酒駕.闖紅燈都不放在眼裡了

autoskin wrote:
今天汽車別搶快他會死?


路上機車繼續類似這種騎法,不要說和違規車相撞,可能路上坑洞或者有車輛漏油或者砂石在路面
以這種速度打滑還是可能摔出去撞到路邊電線桿死亡

不要以為別人都守法,自己騎快車就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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