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客山莊 wrote:可以避免的東西....偏偏只想著自己車怎麼開就好..不用去考慮機車動線..導致遇到瘋子!!嘆氣1.喇叭聲可以省掉..2.轉彎後不用特意加速與機車並行...可以開在機車後方3.既然與機車並行..就應該留個空間給機車.. 但樓主卻將車往右邊偏..讓機車無處閃躲路邊車輛與行人.. 對方認為你刻意逼車..就是暴怒!! 真的!!開車不只要顧自己 還要顧到別人的動線這很重要,很多事故都是這樣發生的不要以為對方會閃開 自己會避開之類的...意外通常都這樣發生
速聯瑞德 wrote:聽說高雄是幸福城市是對惡人幸福吧先前有買早餐擋路流氓現在有大昌路惡霸哥高雄市政府和警察單位是睡著了嗎(恕刪) 有啊!!請看高雄市政府官網 "幸福洋溢"市長-----幸福市政府---幸福警察-----幸福市民----自求多福(請隨身裝備鐵棍)
seou wrote:意外通常都這樣發生...(恕刪) 首先 譴責這個違規駕駛 (闖紅燈機車騎士)熟不知已犯了許多超乎他自己能想像到的刑罰 . . .但真的 忍讓 卻可以讓一些小意外不會發生!!開版的大哥 最多贏到了 . . . 路權
打人就是錯 這是無庸置疑的,就算有理也會變成啞口.不過 此事件的因由,我認為是影片主開車不專心引出的.左轉後機車在前,欲超機車時因對向有車影片主順勢往右偏了一點,可是 卻因未完全超越機車以致(機車為了閃前面的臨停與行人),卻被汽車車尾掃到了.機車應該是認為汽車故意陷人於不義(差點被撞與撞上行人),所以行為上就暴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