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x155 wrote:
youtube看到...(恕刪)
可憐的機車騎士....
如果他不急著同車道超車的話....
就不會遭擊落了

衰的應該就變成被他超車的汽車了....
adamxg wrote:
果然01的汽機車討論就是這樣
樓歪樓倒一直戰
大家都知道是肇事者的問題,還是要戰"車種"的路權,真是邏輯有問題。
再來論停車位,小弟見識不廣,只在仁愛圓環周邊工作過。
早上9:00過後,MOTO車位,一位難求,保證是使用到極致。
但我個人認為,路邊已經釋出許多車位給機車了,所以我真心認為"MOTO車輛太多了"
更別論汽車,或許已乘載/車輛面積之比率算,使用率是非常低,
但也不該有理由剝奪汽車的使用權,給所謂"更高使用率"的交通工具這種道理吧?
想出更理想的法規,訂定更公平的車輛使用條例,台北,一定更好。
wc2880 wrote:
沒辦法阿,有心人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