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機車上高速公路的種種理由只是藉口

wc2880 wrote:
笑死我,我朋友連騎車在路上一個老頭逆向加酒駕撞過來還不都先有過失致死!!

但最後法院還公道阿,行政程序是這樣走沒錯阿!!



被起訴的紀錄
人生從此留下污點


E39520 wrote:
被起訴的紀錄
人生從此留下污點


可是沒阿,最後就沒事阿,要留下什麼汙點?

程序是這樣做阿,但沒起訴哪來的汙點呢?
你這反串演的太差了
哈哈哈





E39520 wrote:
說的好!
真心期待開放機車上國道
享受機車在國道上飆速的快感
如此台北到高雄只需要短短一小時就可以到達
大幅減少通勤時間
超羨慕國外影片中,重機可以在國道上拓孤輪,超帥!
想讓機車上高速公路的種種理由只是藉口

billlions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重機走...(恕刪)

重機跟汽車的體積差異在哪?
起碼一台汽車是兩台重機的體積
光是單人駕駛改騎乘機車光是體積就少一大半了
光是停車格就很明顯的差異
車輛數量部分不管是汽機車全部本該管制
且ETC部分在開放國三甲之前就做過測試了,一切比照汽車
遠通收錢不用擔心

wc2880 wrote:
軟硬體沒開放重機?早就測試過了好嗎請閣下去GOOGLE找新聞!!

收費?現在連路邊停車重機都比照汽車在收了,上個國道收一樣的費用有什麼困難?
牌照稅金都沒減半了還要求重機巴拉巴拉!!

..(恕刪)


軟體測試?只有國三甲?還是其他國道?
硬體?最簡單的停車格設置好了嗎?
高承載政策?重機幾人才算高承載?
車輛故障時故障標誌帶了沒?


不是要求啥!而是大家集思廣益把該想到的問題點提出來!
現在不要求急就章開放再來亡羊補牢會比較好嗎?
可別落入開放後一堆政策未完備又被罵到臭頭的輪迴!


有人想到很多問題,有人只想到沒有問題,反正騎了就上路的想法!

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可別為了既得利益而只想開放!

mnmnmn1996 wrote:
重機跟汽車的體積差異在哪?
起碼一台汽車是兩台重機的體積
光是單人駕駛改騎乘機車光是體積就少一大半了
(恕刪)


比較好奇的是爾後會有政策如下嗎?
承載人員未佔車輛體積一定比例以上不可國道,避免單人駕駛或騎士造成塞車!

單人駕駛但是載滿物品的運輸效率本來就比單純單人駕駛高!
現行國內外高承載政策光只看人數考量本來就有所欠缺!
更別說騎重機要載多少東西囉!

回歸國道使用本質,交通、通勤、旅遊、運輸...........!

連續假日部分時段國道高承載汽車不滿三人重機不滿兩人不可上!運輸物流類交通工具單人駕駛不在此限!
平日通勤7:00~9:00、19:00~21:00開放重機上國道
週休二日開放

要開放很簡單公告法條修一修就上了,現行開放有沒有問題?上了就很明瞭了!
billlions wrote:
比較好奇的是爾後會有...(恕刪)


車輛本來就是以交通運輸

不論是代步或是物流

可是一堆人卻只會把重機打成奢侈品 遊玩用

請問 騎車上班很奇怪嗎

騎個125CC就是通勤用?

換成300CC就變成遊玩用?

是有多偏激 才可以想成這樣

機車也不是不能載貨

君不見 很多東西都是機車可以載的嗎

信件 小包裹 瓦斯 甚至是食物外送

日本也不少快遞人員 是利用黃牌擋車做為工具使用

所以我很難理解一直黑這些大型重機有啥好處?
奇摩姿勢佳 wrote:
就說例子不同怎麼講不...(恕刪)


只要車禍出事 有人死 就是會有過失致死

你不是在吵會被起訴

我也說了被起訴是正常程序 誰叫他是非告訴乃論 而且你又是事故關係人

再說起訴又不代表你會被判刑

不高興的話

你可以去修法改成過失致死改告訴乃論阿


<「過失」的涵意為「非故意,但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因此此罪在主觀上須非故意,若是故意則是「普通殺人罪」,另須有過失之存在始能成罪,若非故意又無過失存在,縱使發生人死亡之結果仍不構成過失致死罪。>

而且如果證據充足 證明你無過失的話

請問你要怕啥

一直提你不煩 我都嫌煩了

-----------------------法律補充說明--------------------------------
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一個在山路被10幾台重機 左右包著開車的人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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