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呼嘯~~ (修正內容囉)

阿勳2736 wrote:
既然說要把自己當成一台汽車..那是否再任何情況下都應當一台汽車???
這不是汽車比較爛還是機車比較爛的問題吧???
...(恕刪)


這位兄臺說的非常好 , 真的深深寫到我心裡.........

所以 , 以後請大家稱呼大型重型機車為 "類汽車兩輪載具" , 我們要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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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 , 這位仁兄說明了一個重點 , 再任何情況下都要當一台汽車 , 這一點大家都同意吧???

ok , 當我行駛再路上時 , 如果其他的汽車都很亂的情況下 , "類汽車兩輪載具" 可不可以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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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 , 等紅綠燈時 , 老是有汽車喜歡切到最右邊機車通行的小縫縫打算往前擠一點點位置

"類汽車兩輪載具" , 可不可以跟汽車一樣往右邊切去擠那小縫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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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 今天當我從西濱回程 , 路經洲美 , 最外側時速70 , 右手邊有汽車以比我高的速度行駛
(我在最外線了 , 他從路肩)

"類汽車兩輪載具"可不可以加速比我前面也是時速70的汽車快??? (當然啦 , 往內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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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最上面我引用得那位仁兄發言 , 請將 "類汽車兩輪載具" 視為一台汽車歐~

ps.突發奇想 , 應該要再動力綜合區開一個 "類汽車兩輪載具" 也就是被視為汽車的550cc以上的"類汽車兩輪載具"專區
看了半天重機騎士都覺得
別人都會違規
我們為什麼不行...
車多就說不違規會擋到別人
開放前跟開放後差真多
只會找藉口來掩護自己的錯誤
這才帥氣!


傑~* wrote:
看了半天重機騎士都覺...(恕刪)

深有同感..
好像是..大家都違規了.我當然也要違規..
唉..
當然不是說其他所有的任何交通工具都很守法,行人也是會違規不是嗎?
但是現在重機路權剛開放,所有的行為都被放大檢視。
加上國人並不熟悉重機這項"交通工具",騎重機的就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行為。
而不是一直說:其他車種也違規啊!那是不是我也可以?或是那為什麼我不行?
這樣的態度會有任何的幫助嗎?
只會把路越走越窄而已吧!

在這邊分享美國DMV發行的motorcycle handbook的官方連結。
大家有興趣可以看一看,不過都是英文的就是了。
裡面有幾個部份大概是大家會有興趣的,像是機車的定義 (p2), lane sharing (p15) 和 group riding (p32)。
除了highway (250cc以上可行), 基本上就算是50cc在市區的路權跟大家都是一樣的。
可以看看重機行之有年的國家對機車是怎麼規範的。
當然國情不同,不能全然套用,但是可以參考參考。
另外,基本上lane sharing美國也是禁止,只有CA是合法的。

看看別人,再想想自己吧!

Group riding的示意圖


美國DMV motorcycle handbook
其實也不用類比或族群化吧,守不守交通規則跟騎或開什麼車無關吧!!
這些人真的不守規則,不騎重機,改騎小綿羊或開車 還不是一樣不會遵守...
重機違規就不開放,那...最不該開放的是小黃吧

況,在台南就不用太在意了,剛從台北回來,每每停紅車都會被紅燈右轉的按喇吧,不讓 還會被青!!
一堆阿伯阿嬸真的是人車一體,想幹麼就幹麼,突然轉就轉,忽然停就停!!久了也習慣了!!
而且還常常被逆向的嫌,一臉"你不會讓喔"的嘴臉.......

再說,快車道禁行機車;腳踏車有專用道;行人也有專用道;為何就沒有機車專用道,或許有超少的路段有,但,應該沒300公尺是暢通的吧,幾乎都會被汽車臨停占走了吧!!

唉~反正回歸原點,執法單位要多多用心就可以解決一堆事!但...唉~~~習慣就好啦!!只能這樣!!
阿勳2736 wrote:
深有同感..好像是....(恕刪)

不過是騎個車而已~還得當聖人才行?
我今天跑了1百多公里,沿路我都奉行交通規則,
不超速也不亂鑽,怎麼沒人看到我?然後在01上面稱讚我咧?
沒有嘛~因為大家只會找毛病啊~
那怎麼我們說汽車也有違規這樣不行喔?
今天我看有到計程車走路肩,
下交流道單線道左邊一輛GALANT剪我線超車,我被同車道併行;
上環快被左線一輛AUDI 無視我的直線路權,硬切到我前面,我趕快閃到右邊白線,灌油門超越,
如何?我今天都沒違規喔~有沒有資格說汽車有違規啊??
chao777 wrote:
挖哩咧 , 我的照片...(恕刪)


慶幸!!

樓主看到了事情的基本面!!

拜託

不要再針對重機族群做文章了

騎重車的絕對不怕別人用高標準做檢驗

但是!!

要拿法規條文來開砲

拜託

麻煩先去深入研究一下現行的法規是怎麼訂出來的

不花大腦直接來個"比照小型車"亂套

合理嗎?!可行嗎?!符合實際狀況嗎?!

有沒有人思考過這些問題??

沒有

沒碰過重車的人只會人云亦云隨之起舞

完全不了解其中大有問題

然後

"愛違規"又變成了重車的原罪

真是莫名其妙..........
停權?? 版規?? 現在在我看來都只是權力的傲慢罷了!!!
阿勳2736 wrote:
對啊....不是說路...(恕刪)

---只想享受汽車的權利..卻只願盡小綿羊的義務...
此言差矣!
我們並不想要有汽車的權利,那是政府偷懶不正視重機這個在台禁止20年的交通工具來制定重機的法規,
重機開放是因為WTO的入會承諾,有那麼長的一段時間可以制定法規,
那政府在做什麼?最後就比照汽車辦理,這個官還真好當。
重機在法律名詞是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但卻比照汽車管理,法律名詞有哪一種四輪的車叫做機器腳踏車?
重機是看起來是機車,管理用汽車這倒是世界奇觀,
我舉例過,好比軍中有女生,國防部該不會蠢到因為女生少,所以比照男生管理吧?
反正不都是軍人~吃飯睡覺洗澡出操通通混在一起?
明明就不一樣的東西,硬套下來的結果當然是一團亂,以前不待轉要罰錢,現在是去待轉要罰錢,
政府腦殘,搞得民眾也團團轉,昨是今非,將來會不會又變今非昨是?


傑~* wrote:
看了半天重機騎士都覺...(恕刪)


因為一堆人看到重車違規就說開放路權不對..路權要收回云云
對汽車確又是另一種標準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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