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cat wrote:
希望警察能努力的做...(恕刪)


+1
希望能加高開酒駕罰單的業績
自己酒駕死一死就算了
有時還託別人一起死
真是人渣呀
所以小弟小時候常常幫媽媽把機車牽進家裡算無照駕駛
哇!!我還真的見識到了
原來牽車也算酒駕
那我常常看到醉漢牽腳踏車
他們都有酒駕不知道如何將喝酒後的腳踏車牽車開罰??
而且游民和拾荒者都有..
挖咧

我現在才知道 就算不騎車不開車

只要喝酒 碰車輛 或 在上面睡覺 就算酒駕....

雖然確實開得有道理

但是就是有點專制的感覺

德仔仔 wrote:
所以我就將他的摩托車往後挪,到不擋到其他人通行的地方,結構警察就過來,先問我是否有喝酒,我說有

逼於無奈就只能測,結果不用想,一定是超過的

因為在檢察官那我說我否認酒駕,我只是用腳往後挪車,不希望車子擋到行人


德仔仔 wrote:
車子是發動的,但不是我發動,車主騎過來後就發動放那

大大一開始在警察那邊 酒測沒過
大大用腳往後挪車 表示是坐在機車上 手自然也是握在手把上
大大也說車子是發動的

酒駕的條件 大大全都具備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justaworld wrote:挖咧 我現在才知道 就算不騎車不開車 ...(恕刪)




我也是聽我爸朋友這個案例
才知道現在這麼硬
總結來說只要喝酒
就是別碰機車跟汽車
叫計程車早點回家睡比較實在
話說既然這嚴格,為啥還是一堆酒駕撞死人的事件,而且最近好像還越來越多了!!!
抓__不抓__嗎???
恩.....真妙~~~
交通部65年的函釋
機器腳踏車或腳踏車駕駛人
如因「機件失靈」或「其他事故」
僅藉人力推動穿越道路時
可視同行人走路行為
並應遵守相關行人管制規定

也就是說
如果不是在這2個前提下的牽車行為
就仍然會被認定為駕駛
暫停才是旅行的意義
看了3樓跟4樓分享的舊聞案例
我真覺得台灣是個鬼島
不同的法官可以有不同的見解
是不是
"誠意"不足就判有罪
"誠意"十足就判無罪
難怪社會這麼亂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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