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龜還好我有一次在永和新北環快接近保生路下橋處那裡有測速照相限速50前面白色RAV4也是給我重睬煞車還好我有保持安全距離 不然就親上去了問題是他煞車時我跟他的速度也差不多但我表速才40不知道他在煞屁啊
KRyuu wrote:應該有違反這條了吧開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 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將處罰新臺幣6,000元至24,000元以下罰鍰 把影片送交負責該路段的警察就知道答案了!
很多人經過相機不管速度多少,總是要踩一下煞車明顯低於速限的也跟著在踩煞車!這些白痴是不是以為相機不是拍超速的,而是拍沒煞車的?要經過相機前瞄一下時速,就算稍有超速放個油門不就得了?再說了,配上快樂表,開到速限+10都不見得會被拍…
cinnamon coffee wrote:把影片送交負責該路段的警察就知道答案了!...(恕刪) 個人經驗~我之前(約6月初)檢舉了一台從交流道匯入不提速還急剎擋車的車(80km/hr→60km/hr),當時這台車跟著一台計程車一起匯入, 他急剎時計程車已經切到隔壁車道了~昨天(6/30)警察打來說這件不能開單, 原因是他的"前面"有車, 無法確定他是不是受到干擾?????我說我的車速(行車記錄器顯示)因為他急剎由80km/hr驟降到60km/hr,警察說他們要判車速要用專業儀器, 反正講什麼他都有理由不開單, 不想跟他揮了!所以這個case警察可能會說"前車前方狀況不明, 無法判定......"!
KRyuu wrote:應該有違反這條了吧開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 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將處罰新臺幣6,000元至24,000元以下罰鍰 支持樓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