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不得對內線龜車按喇叭

沒辦法,整天要別人讓路魔人可能比較純真
別人貼甚麼他信甚麼吧
多多獨立判斷一下有很困難?
別整天只想當老大要別人讓路好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就是在對付龜車的最佳利器
chang2520 wrote:
請教一下 為什麼這一條不適用?

先從邏輯和合理性來看

你把101條超車各款仔細看

不就知道為啥不適用
psza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就是在對付龜車的最佳利器

那也只有警察能用這條取締開罰

一般人用這條檢舉不會成功的...

黃色小鸭 wrote:
先從邏輯和合理性來...(恕刪)


101條說了超車的時候要有那些動作
但是它的條文沒有指定是何種行車情況才適用
所以只要是超車就適用

我是這麼認為的啦.

chang2520 wrote:
101條說了超車的時候要有那些動作
但是它的條文沒有指定是何種行車情況才適用
所以只要是超車就適用

我是這麼認為的啦.

看來你還是沒仔細看...或想

在多車道路段做那些動作合不合理?

自己想想吧...


這算是板上老梗話題了...
黃色小鸭 wrote:
看來你還是沒仔細看...(恕刪)


不過它就是這樣寫的阿
條文看了看...有不合理嘛?
第5項在多車道是有點多餘沒錯啦

還是說有人去問過或是有那個單位出來發表過不用管101條的官方公文?
chang2520 wrote:
不過它就是這樣寫的阿
條文看了看...有不合理嘛?

隨便舉例:

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高速公路施工路段不能超車?)

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對向有車不能超車?不能一次超前面兩台車?)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還要按喇叭兩聲或閃大燈?)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還要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勒?)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手勢???亮右方向燈???後車才能超越???)


你覺得上面幾點在【多車道路段】合理???適用???

chang2520 wrote:
還是說有人去問過或是有那個單位出來發表過不用管101條的官方公文?

爬一下文不就知了

lyi33tw wrote:
龜車有時後真的很討厭
常常讓人晚一點到家,確也常常會讓人看不到家人最後一面...(恕刪)

原來滿路超速超車逼人讓道的
都是要趕回家見家人最後一面的
唉唉
情有可原
黃色小鸭 wrote:
隨便舉例:


多車道用的項目的確是不到一半阿^^"
使用喇叭或燈號要求同一車道前方的車讓道(3項)也不適用?
看到92條....的確是不適用,嗯

本來的意思就沒有所有項目都要無條件適用啦,不適用的就除外
然後想說第3項可以給要求前車讓道好超車的人當個依據
只是這樣的話高速公路上要超車所以按喇叭也是違規了
事主按喇叭被罰剛好ww

黃色小鸭 wrote:
爬一下文不就知了


站內搜索找到一堆大重討論區的東西ww
有空在看看好了大夜剛下班腦袋還轉不太過來

感謝小鴉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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