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5更新處理結果)惡劣駕駛,強行行駛槽化線,強行下交流道,差點導致擦撞,麻煩幫忙辨識該車輛車款,方便舉報。

對啦!
遇到這種情形又有行車紀錄的話,
檢舉他就對了!
附上行車紀錄的錄影片段,
車牌號碼清晰可見,
檢舉還要附車型嗎?
如果要的話,執法機關你麻幫幫忙,
民眾又不是每一個人對汽車都很有研究,
能夠識別所有車型的,
是不是?

如果政府規定檢舉一定要附上車型,
那這條法律就太不通人情了。
那些立法委員不知道是怎麼讓這條法律通過的?
已經打算換更好的,就等MIO 688D上市了
小弟偏好前後行車紀錄器

jackie07 wrote:
跟上去才拍到清楚的車...(恕刪)
比起很多行車紀錄器,我覺得算可以了!
已經準備淘汰更換了~
目前理想目標是MIO 688D

tigerleo wrote:
後續結果版大要記得更...(恕刪)
很多大大說不清楚,
可能無法檢舉成功,
真的失敗也沒關係!
讓大家知道有這種人存在也好!

老運將 wrote:
附上行車紀錄的錄影片...(恕刪)
這一定會被開單的
首先是對開單來說,證據力已經足夠
這又不是刑事案件人命關天的事,警察看了差不多,就會舉發

現在都已經變成熱門文章了
警察可不想等記者採訪時,居然沒有受理開單而被長官罵

另外公家單位的電腦....呵呵呵,好的很,不可能看不清楚
電腦可能比你我的都高檔,螢幕更大哩

樓主幹得好,給你拍拍手
我用15吋筆電螢幕開1080p全螢幕,即便放慢播放速度、按暫停也看不清車牌。
警察不會特地放大擷圖的,以我的經驗,警察為避免爭議 (申訴),以線上檢舉的方式通常不會舉發的。

如真有心,親自去國道警察局開檔案給他看,燒錄成光碟交給他。
跨越槽化線罰三千到六千,這個插隊得太離譜了,看能不能提醒警察加開危險駕駛,罰六千到兩萬四。

還有,行車記錄器為求廣角,焦距都很短,稍遠的車牌無法拍得清楚。
你靠得還不夠近,還要再逼近,拍到立馬鬆油門。
如果檢舉不成功
我再考慮投訴蘋果日報媒體好了!
這種事情搞大一點!
也可以讓社會大眾知道!
不是裝了行車紀錄器,
就舉證一定有用!
還要高清晰度的才可以~
而且說實在的Garmin GDR35來說!
要說爛也實在說不過去

momolinisgood wrote:
這一定會被開單的首先...(恕刪)
的確!
這部分必須使用高解析度撥放!
再來還要在某特定的時間點做暫停!
並且詳細看或者放大截圖!
才能夠看出大略車牌~
但以行動中的狀況來說!
能拍到這樣備感欣慰

ncuenzo wrote:
我用15吋筆電螢幕開...(恕刪)

一.一凸 wrote:
行駛槽化線那一段沒拍清楚車牌號碼
到了影片後段才跟上去拍清楚車牌
沒在違規的當下拍清楚車牌確實容易被打槍


根據兩年多的經驗,
只要整段影片不間斷,違規車輛未離開鏡頭,也未被其它車輛擋住,
一樣可以成為檢舉違規的證明!

個人的作法是從違規的前幾秒開始(在本例中,最好是從槽化線前的雙白線開始處),
一直到後續完成違規後的行車路線(愈完整愈好),
然後從其中截取車號最清楚的畫面(1~2張),
檢舉時將影片和照片皆附上,成功率幾乎百分之 99 以上!
(除非車牌非常不清楚,但這樣的話通常我就不檢舉了)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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