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翊鈞 wrote:
我覺得如果是250~...(恕刪)
言面上是感覺合理.. 但是高快速路兩者最高速限相差20~30km/h , 250~550cc不能負荷? 到時也會有一番口角~ 感覺會變成3000cc以下四輪車輛只能跑快速道路... 以上才能跑高速公路...
快速道路開放只是本來就該開放.. 快路道路本來就只是直達的"省道" , 不知為何只能四輪以上車輛專用..
其實講明一點.. 高快速路本用意就是想更快速的來往A~B兩地... 只要機械條件符合行駛的條件,何謂汽車行而機車否?
管理階層的人如果主觀意識太強..固有思想堅毅.. 其實那就不用管了... 不合意念的都被否決了..
比較明顯的例子可以舉例的就是幼教老師, 如果老師的不夠客觀,那看到小孩搗蛋就說過動, 教不會就說智障... 容易跌倒就說肢障.. 這樣不被反彈才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