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這交通事故我過失比較多嗎?

這就是捨不得按喇叭的後果~~~另外.行車紀錄器鏡頭調太高了~~~~~
個人主觀判斷樓主錯99%

我會回這文是您的行為.讓我想起我爸30多年前
類似這樣被警察開一張"平交道超車"
3個月薪水就沒了
幾年前有過類似經驗,前方一個阿北騎著野狼龜速行駛,
忽左又忽右,為了想超他車,按了一短聲喇叭,
他嚇到摔車,然後我來不及殺車,
輕撞到他,1200元和解,從此看到老人家不太敢按喇叭~~
AKB濕吧 wrote:
恩恩

有幾樓的大大說的對

下次遇到超慢的機車,直接長按喇叭

把他逼到路邊

跟他說明機車不能騎在路中間

並且搬出法條跟他說

結果法條一搬出來,法條說機車等於汽車,汽車怎麼走,機車就要怎麼走,想打人家臉反而自己臉被打很大!

78775466 wrote:
一般道路騎慢騎在中間算違規嗎???
因該不算把.法條是甚麼.

完全沒有違法,而且本來就該這麼騎,但四輪嘴臉的會把你逼到水溝蓋上

Lan1117 wrote:
2015/09/13...(恕刪)


建議是認賠出場比較好~
對方在你前面就算再慢還是有路權..
不會因為你已經很靠左就有改變..
這個等肇事報告下來也很難對你有利..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個人認為樓主可能要負的責任較大
機車是前車,而且這裡沒有機車道、汽車道的問題
機車和汽車享有同樣路權
所以樓主是"超車"行為
應保持和前車的安全距離
樓主保重
我是支持你的
下次請早點按喇叭就沒後面這麼多垃圾事了

個人非常討厭騎車沒辦法騎直線的駕駛 & 不隨時看後視鏡的駕駛
一下左偏一下右偏當作馬路是自己家的
看起來是汽車責任較大
因為機車騎士可能看不到你
而且道路過平交道時變成單線道
前方機車有路權
不過最後還是以警察的鑑定為主

我自己是這樣的觀念
過平交道若前方有慢車不要急著通過
等前台車通過後再通過會比較安全

先包個紅包給對方壓驚吧
這種騎在很靠近路中央的,要嘛就要加速超過他,不然就是慢慢跟在後頭,必要時就送他個喇叭,不用客氣
跟在他旁邊,只能說你保重了。

不管自己的立場多穩,我都不希望出了車禍,叫警察來,影響了接下來的行程,讓女生尖叫也不是想要的結果吧。

整個交通失故,我覺得你過失應該會比較大,必竟你從後面追上來的......而且,騎機車有受傷的話,應該都是大車要賠小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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