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大們幫忙看一下這罰單申訴失敗後該如何是好呢?


KESA28493 wrote:
開放路肩的目的之一...(恕刪)


並非所有行走路肩的車子都是要下交流道,大部份是想搶快。
建議政府改成只有下交流道的車子才可以行走路肩,以避免行
走路肩與外側車道的車行車動線交錯,引發外側車道速度變慢、
急停的問題。

斯多葛 wrote:
並非所有行走路肩的車子都是要下交流道,大部份是想搶快。
建議政府改成只有下交流道的車子才可以行走路肩,以避免行
走路肩與外側車道的車行車動線交錯,引發外側車道速度變慢、
急停的問題。


說的沒錯
所以印象中已經有些開放路肩的地點有另加限制限往出口之小型車

不過其實一般開放路肩已經算是下交流道的減速車道,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其實主線車輛是不能利用該車道來超車的。

國道警察也有相關說明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033,c1.php?Lang=zh-tw

KESA28493 wrote:
我覺得照你說的情形...(恕刪)


如果按您PO的影片時間在11/9的話~開罰時間在11/27~很接近
我想在11/27號後挪牌子的機率很大
應該就是違規時間點跟挪牌子的時間差造成疑慮^^

wecotu wrote:
警察很奇怪呢......(恕刪)


雖然自己的違規跟時間點沒關係
但看到前面有個大大說他常這樣竄改時間來檢舉
這點我也覺得很納悶
這樣不是有點OVER過頭了

colaman65 wrote:
雖然自己的違規跟時...(恕刪)


不會
因為這樣可以增加國庫收入

colaman65 wrote:
雖然自己的違規跟時間點沒關係
但看到前面有個大大說他常這樣竄改時間來檢舉
這點我也覺得很納悶
這樣不是有點OVER過頭了


其實這個之前有爭議而且有上過新聞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479680&p=1

光憑行車紀錄器時間開單有可能被法官打槍的
所以現在有些開放路肩路段會有燈號顯示目前是否為開放路肩時段,檢舉者影片應該都要拍到燈號狀況避免爭議
改時間檢舉就真的有點誇張了

這應該已經觸法了,只要車主可以証明該時間沒有在路段

那檢舉人怎麼可能逃的過…


吳小胖1229 wrote:
改時間檢舉就真的有點誇張了

這應該已經觸法了,只要車主可以証明該時間沒有在路段

那檢舉人怎麼可能逃的過…


呵呵

那個不用太認真啦

基本上是有觸犯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嫌,不過要舉證有蓄意是有難度的
加上現在上高速公路有ETC系統,自己查一下就知道該時段有沒有經過該兩交流道間的ETC門架了,時間上差太多的不被開單員警打槍也一定會被法官打槍

吳小胖1229 wrote:
改時間檢舉就真的有點...(恕刪)


馬路上

愛違規的車輛與駕駛一堆

我一小時都可以錄影到 80 件以上

為何要改時間?

我不改時間就幾百台可以檢舉!

為何要改時間?

笑死我了
ETC通過紀錄就可以當成呈堂證供
自己改時間? 常檢舉的不會那麼笨啦
這要反吃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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