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違停因為隔熱紙太黑無法開罰


walkman72 wrote:
如果對方是逆向停車<BR...(恕刪)


內行人~~

檢舉 逆向行駛, 要有影像並且是 逆向行駛 .
檢舉 逆向停車, 要有車前後照片, 包括路邊狀況及景物, 重點是駕駛座沒人.

以上兩項都有困難度,

檢舉 逆向臨停, 只要有照片顯示為逆向靜止中 (照片有時間差), 比較容易成案.
雖然罰不多, 主要是要能開單才是重點.

第55條(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與例外)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應新規定隔熱紙法規,不然車內歹徒拿槍瞄準,警察還呆呆的要臨檢不是危險?只因看不到車內情形,如果隱私性是理由,那改天戴全罩安全帽掛黑鏡片逛街,也不會遭到任何的盤查才對吧?如果因為太黑無法開罰,那大家趕快貼黑的,以後隨便停也不會被罰。
露咖Ritchey
要檢舉逆向停車,蠻容易成立的
馬路尖兵 wrote:
檢舉逆向違停 , 警...(恕刪)
隔熱紙太黑 這點爭議點很大

分兩個部分來看

1.視線安全

2.舉證之類的方便性

對於1來說 每個人眼睛情況不一樣 也許你覺得黑 但對於別人來說並不會
隔熱紙原理類似雙面鏡 內外光線會影響視線 但車內99%情況是比外面暗
也就是從外面看跟從裡面看是差異很大的 或許外面看覺得很黑 但裡面看出去很清楚


對於2來說就很不方便了 我覺得處理方法可以改為只要是黑到無法辨識的情況
就一律當作沒人 這應該算是要給太黑的人一點不利的地方
但一般沒違規的車就沒差 只有在違規情況 例如違停又無法辨識車內 一律開單

我是反對那種會反光的鏡面(隔熱紙) 黑(深)色的我個人覺得沒差就是

jackiephil185 wrote:
如果因為太黑無法開罰,那大家趕快貼黑的,以後隨便停也不會被罰。...(恕刪)

不是開玩笑
好像真的可以這樣耶!!
打電話讓警察親自開單,管你有沒有黑!

警察不來就給在違停處來回兜風看美妹,馬上一堆電話灌爆110後,不來都不行~
我家小妞蛀牙了~

jetercolor wrote:
逆向違停必定有逆向行...(恕刪)

阿阿球球 wrote:
但是他車頭方向是反的
所以被警察認定該車主是逆向行駛才會如此
因此開出一張逆向行駛罰單


其實警察開逆向行駛會有爭議

逆向停車並不一定有逆向行駛的行為
我的車就曾經停在路邊(單行道)
被堆高機把車架起來
移到馬路的另一邊變成逆向
去過許多比台灣先進的國家

前檔絕對是非常透明的

只有台灣人貼黑到不行

說什麼隱私!

先進國家的人就不重視隱私?

什麼太陽大

外國的太陽比較小

貼太黑的隔熱紙跟酒駕一樣危險與自私

總不能自己喝整瓶威士忌而四平八穩就可以開車上路

再穩也比不喝意外大的太多

同理

前檔貼的超黑絕對也比完全透光的前檔開車意外大的太多

尤其是在晚上時

絕不能說自己的視力好而任意而為

重點是政府該立法嚴格規定前檔隔熱紙的透光率
前檔過黑是原本就應該立法管制的東西

只是台灣民粹至上,公權力是垃圾

加上立委們要在車內載小三幹壞事自己貼得比誰都黑

立法管制前檔不樂觀
小弟之前檢舉過貼熱紙很黑看不到駕駛座的
我附註駕駛座無人
警察回覆都有開單
但可能要看承辦員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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