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防禦性駕駛觀念似乎有待加強.不是說直行車我最大就好,法規是死的頭腦也要動一下.
在車流量多的閘道匯流口說實在寧可讓給對方先過也不要硬碰硬.
互相禮讓就不會這種鳥事發生,然後再上網取暖不成被大家洗臉.....


On9ccc wrote:
直行不是最大嗎?

到底直行最大 還是換車道(轉彎)?


當然直行最大

所以要堅持自己的路權,用生命去悍衛自己的路權!!

上面當然是開玩笑的

在路上行駛直行路權當然最大,但其實有些情況下人家在死角上可能沒注意到

這時讓讓反而讓交通更順暢
吳小胖1229 wrote:
你這影片檢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肯定開單的
現在連變換車道的路權都比直行車大就對了…



雖然是匝道設計的問題,但是聯結車可以更早一點打方向燈,讓樓主
可以避讓(不然誰知道你要換車道)。
沒有,閃了幾下就硬切,支持檢舉。
他在你前方,匯入車道你就應該要讓他
這是基本的行車禮儀
不然要煞車等你那方車道沒車再過嗎?

樓主來這邊取暖就錯了.

mobile01交通版的霸凌風氣和水準是有目共睹的.

水準大概跟MyAV上頭那群政治魔人有得拼

mobile01上頭某群中二生的神邏輯

大榮大貨車在限速40的省道路段飆到80是應該的 你擋到牠 是你的錯

自行車闖紅燈是應該的 乖乖守規矩的是正義魔人


台灣距離已開發國家 真遠

0928313411 wrote:
套句本版 E39520...(恕刪)


這速度還被當作硬切...拖車司機真倒楣

這種匝道本來就是大家互相的...
這種時候要嘛閃的大燈讓他知道你要先過去,或是打個雙黃燈讓他知道你要讓...

不是在那邊要走不走還去龜人家死角的啊!

dontworry wrote:
就算真的發現碰撞事故
你的位置會被判定為後方車輛
後方車輛未注意前車動向而造成事故
你肇事比例比較高佔不到什麼好處的
因為我也發生過類似碰撞事故
最後也是小轎車駕駛自己塗牛屎...(恕刪)

這是真的假的
車斗也是車子的一部份
在車斗旁的車子算後方車輛?
即使是這樣
可以變換車道
不用理會旁車的反應時間夠不夠?
樓主這種情況路上很常見
就是慢慢靠近
逼你讓出車道
可能是前面只有一個車道
所以他不硬切不行
才會逼你讓車
真是鬼島.....
是非對錯都不用分了~~
一切以必須無條件寬宏大量原諒對方就是了~
明明就是逼車...
明明就是違規...
還一堆人說是板主錯~讓一讓就沒事了~~
就是因為這種想法才讓台灣人民根本不知道什麼叫守法

支持版主檢舉違規!!
chuan_g62 wrote:
真是鬼島.....是...(恕刪)

也是很多人要樓主用生命悍衛路權啊~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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