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規定恢復原狀或現金賠償恢復原狀不能算折舊,但可以到自己想去的維修廠也就是主張車子到樓主朋友有配合的維修廠,把車子恢復原狀交給車主,至於多少錢就由樓主朋友支付第二就是現金賠償這就有折舊問題了,但維修工資不算折舊,這就是有喊價的地方但不管用哪種方法,都要第一時間就和對方協商而不是等對方處理完了才等對方求償,對方自然是用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去處理了
這個事件告訴我們,保險很重要!過年前,等一個超久的紅燈時,突然一台Focus從後方碰上來。他的漆掉的比我還嚴重,當場我拍照問業務,業務報價八千搞定!Focus車主的女友一直說,這種粗蠟推一堆就好了.....不肯當場8千和解。既然8千嫌多,我就說那就叫警察吧!筆錄完馬上進廠排鈑烤,不過我到最近才有時間進場烤漆,結果看報價單!哇咧!8千嫌貴!這下好了!進廠更多!一萬六了!我呢,一週的S60 T4代步爽爽開!相信Focus車主應該也收到跟樓主一樣的單子,也正在傻眼中吧!
caven0514 wrote:感覺一堆保險業務在回文....死命鼓吹人保險,這跟有沒有保險無關吧!難怪作保險的惹人厭沒朋友。 被害妄想沒有保險業務在推 汽車產險或第三責任險只有感同深受的人,才會告訴你產險或第三責任險的重要性出一次意外,賠償金可以讓保上10年20年 安枕無憂這個case 的決定性差異就是一個有保險、一個沒保險
junr5 wrote:問題是雙方都沒有申請調解.就收到代位求償的文件了(>﹏<)(恕刪) 對方無肇責,該主動申請調解的人是你你不主動積極聯絡賠償維修事宜跟調解,對方當然就車子修一修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啦換做是我也會這樣做吧保第三責任險的好處就是遇到不積極聯絡的當事人,不會遇到求償無門的窘境可以請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