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9520 wrote:公家車輛執行公務中...(恕刪) 我認為垃圾車執行公務不受交通法規, 是說他可以在收垃圾的地點暫停,垃圾集合地點那邊也許平時是黃線、也許是紅線, 因為要收垃圾暫停是沒關係的,如果他不受所有的交通法規限制, 那以後垃圾車全部都跟救護車一樣開就好了 XD這種模糊的法規, 可以請立法委員出來修改嗎?
E39520 wrote:公家車輛執行公務中,是不受交通規則所規範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定,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公務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或停車地點得不受法規之限制。請自行去查法條...(恕刪) 不要以為搬出法條就無敵啦,在那邊誤導鄉民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3條,規範的是"停車",...影片這台車,雖然是逆向停車,依照這條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可以免責但是別忘了,他在停車之前還有"逆向行駛"...照樣是可以檢舉的
wetty wrote:這條規範的是「停車」, 不包括前面的「逆向」行駛 84865426 wrote:車旁邊大大印著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車有異議嗎何況他有閃工作燈埃任務執勤中 84865426到底是哪裡看不懂不就說停車不受規範而已嗎 逆向有嗎? 原來垃圾車可以逆向開 真的長知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