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這種肯定是沒有同理心

小孩最大!但不是"有"小孩最大

這根本是大人的錯誤決定!你看那車流~怎麼樣都不應該停在那邊!

我也有兩個小孩!

樓主如果是要讓人車平安我是支持~

太多人把行車記錄器當報復工具就不可取了~
我覺得影片的舉例根本是天大的錯誤
如果影片內容是車主突然打開車門
導致後方的汽機車撞上
那麼來責怪女車主還比較有道理

如果是車門都已經打開的很明顯了
汽機車還不知道要減速閃避
那麼就像前幾天在台三線的重車被砂石車碾爆頭一樣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還好吧
這不是台北每天都會發生的情況嗎
加油吧檢舉魔人
再往前5~10M就比較不會惹人厭,停在路口斑馬線前又從左側開門,被檢舉也不過分。
junsport1983 wrote:
人家是帶小朋友的媽...(恕刪)



R.b Chen wrote:
左側開門有違規嗎?<br...(恕刪)


這用哪一條檢舉啊?

是檢舉紅線臨停吧, 我會錯意了.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原PO你失敗了
要檢舉紅線違停
必須同時拍到
車牌+紅線+駕駛座沒人
cguwolfer wrote:
原PO你失敗了要檢舉...(恕刪)


等警局回覆我,我再回報你囉。每個分局和警員的玩法都不一樣。
Akicha wrote:
我覺得影片的舉例根本...(恕刪)


照這邏輯,併排停車又打了警示燈,撞到這台車的人都要自己負全責囉?

你超棒的!
講認真違規就是違規,無可避免
但是我覺得有時候檢舉這些使用嬰兒座椅之類的好可憐

junsport1983 wrote:
照這邏輯,併排停車...(恕刪)




打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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