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是罰不罰的問題而已
再多的宣導,也抵不上一次紅單有效

當然有些落後的法規其實也該修一修了
真的,那些酒駕的,罰完還是酒駕,會這樣做的到死亡以前都不會改的
基本上能把自己喝到真的茫掉的就不太可靠了
有酒品的都會控制自己的酒醉程度
政府就罰重一點阿,我覺得罰金不太有啥實際效果哩,不如都改拘留,再嚴重點就去關個一兩個月也好,雖然這樣還是沒辦法根絕酒駕等危害別人性命的行為,但已經具備更大的嚇阻效果了。
(啥?還有鞭刑?這個也很好哩!贊成)
animatrix wrote:
其實就是罰不罰的問...(恕刪)


不過依照過往的經驗
那種市長都沒辦法連任,甚至連累到同黨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放放鞭炮比較實在!

題外話
不過開車也可以看出一個人做人處事
很多人露臉時客氣的很,多了殼就態度大不同
而從行政法到刑法,任何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除了少數的惡法)
當一個人會經常去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通常"都是自我中心的人
反而有些犯了刑法,只是為了保護親友或自己,甚至為了"正義"(過度防衛等造成的傷害)
所以交通亂象不僅交通問題,也是人民素質問題
只能說,風景最好還是"人"
加重罰責絕對有用

例如闖紅燈罰 5萬,而且採累進制,

一年內犯第一次5萬,第二次X2,第三次X4,看誰敢試試看

沒錢!?

很簡單,直接送去服勞役,做沒人要做的苦工來抵罰金

不要說什麼做勞役違反人權,在你違反交通規則無視別人的人權時就已經放棄你的人權。

VIVACKS wrote:
我是中國人,和樓主感...(恕刪)


嗯。。

紅燈右轉會被警察開單的一張一千八百元新台幣。。

所以紅燈原本就不能右轉的。。不管他有沒有禮讓行人都是錯的
先幫你補充幾條:
10. 高速公路亂開亂鑽,很多開路肩。
11. 很多高速公路到槽化線插隊下匝道。
12. 轉彎打左方向燈卻轉右邊。
13. 車道亂畫導致利用左轉車道插隊。
14. 綠燈龜行,轉紅燈後加速闖紅燈。
15. 一邊開車騎車一邊抽煙或吃檳榔或喝飲料, 而且亂彈煙灰或丟檳榔丟垃圾。
16. 加油不熄火。
17. 不管機車還是汽車,還沒轉綠燈就直接衝。
18. 有車位不停,停車停在車道上或佔2個車位或假殘障。
19. UBike沒有《帶》安全帽?

還有20條要補充嗎?
高速公路一路外側中線切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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