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gadc wrote: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阿
感謝回覆的各位,那我就去繳了

只是買個麵3分鐘這樣被偷拍也能檢舉成功,感覺很嘔阿
像這種臨時性的停車,有辦法避免嗎? 我是不是停到那一排機車旁邊去就不會被偷拍了...(恕刪)

這是警察拍的
不是民眾檢舉的

很嘔的話
你可以去尻洗那個開單員警阿
上面都有分局跟姓名

要不然下次開車來買阿
55條4款汽車併排臨停只罰600而已

三重龍門路那邊鴨肉羹超有名
隨時去都可以看到一堆汽車併排

警察會管嗎?
會管就不會這樣了

我只能說你比較倒楣
一碗鴨肉羹2400
哈哈哈


機車 = 汽車
這是法規所定義的
除非有特別註明
不然法規是共用的
sagadc wrote: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阿感...(恕刪)


其實是自己有問題

因養成了習慣

所以違規被開單就覺得不爽

因只是3分鐘而已

但應先明白一點

這是法規

只要是國民都要遵守

不管你停1分鐘或10分鐘

違停就是違停

乖乖去繳吧

我在國1超速

1個月收2張合共6600

也是乖乖去繳

誰叫自己超速貪一時之快

sagadc wrote:
下圖時我這個月初在...(恕刪)


併排停車就是要重罰阿
凡事多替別人想一想,不要只求自己方便,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質。
mi001059 wrote:
偷拍總比拖吊好了

拖吊沒有用,只是淪為市民服務,警察沒尊嚴,違規也不會改善。
拍照事後舉發才是最有效果的方式。
如果警察開罰單改成沿路拍照檢舉,
光拿最嚴重的三重來說,
每天派幾名交通警察不固定路線地點巡邏拍照,
路霸順便拍下來,
然後派兩三倍後勤警察幫這些照片開單,
每天千件舉發應該可以輕鬆達成,
不,拍照的人應該可以每天拍到上萬件,
但是開單的一定開到手斷掉。
保證一個禮拜後三重不是變成一個文明都市就是民眾暴動

我突然有個好主意,
新北市試行每周一天無違停路霸日,
這天派出交警到處巡邏拍照。
就知道新北市新文明運動可不可行了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請問樓主這種停法造成的道路縮減有比汽車小嗎?
再問你停了3分鐘可以經過多少車輛?
因為你的違規停車, 造成這些車輛可能出車禍而傷亡的危險相比,
2400 真的貴嗎?
你上一次在新聞上看的到車禍, 造成的人身或是材損是2400的幾倍?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not for sale wrote:
其實是自己有問題

因養成了習慣

所以違規被開單就覺得不爽

因只是3分鐘而已

但應先明白一點

這是法規

只要是國民都要遵守

不管你停1分鐘或10分鐘

違停就是違停

乖乖去繳吧

我在國1超速

1個月收2張合共6600

也是乖乖去繳

誰叫自己超速貪一時之快...(恕刪)

現在台灣就是這樣阿
違規被開單還能上網罵人
說是被民眾偷拍的
說是警察為何不勸導

上次還有一個明明汽車紅線違停
還睜眼說瞎話說那是黃線
真是笑死人

還是開車違停紅線好
才罰300
全世界最便宜囉



明明旁邊有空位,一定要併排停嗎?
sagadc wrote:
下圖時我這個月初在...(恕刪)
這家生意不錯
長久就有很多違規停車
條子 不來開單 就太對不起自己了

隨便亂停就是並排了, 不是跟其他車排排站才算是並排
總之申訴成功的機會不高
罰單繳一繳 以後別再違規 比較實在

雖然沒停車格,但你跟其他機車一樣 平行停好 說不定還不會被開罰單
你停到馬路上來了 他就不好意思不開單了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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