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不完的課 wrote:最近看了一些社會新...(恕刪) 提供一個不負責任的方法,行車糾紛遇到對方下車過來的話,最好有行車紀錄,然後你可以大叫:不要再過來了,你拿兇器幹嘛? (害怕的聲音)之後,倒車,對方若還是走過來,加足油門把他攆斃。法庭上告訴法官,你當時以為他要殺你。你下次可以試試,結果如何,再上來分享一下。
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有問題這就跟全世界的法律一樣都有者相同毛病因為所有人的心中都有自己專屬的一套標準絕對不存在有完全相同準則的兩人更何況是無限複數?在鄉愿及緣木求魚的要求下場就是什麼都有者問題有些問題就是這些人製造出來的這類人到哪裏那裏就會有"問題"因為他們習慣式下自以為是的結論因此他們的問題永遠都會存在到他死為止他都會認為...是別人是社會是國家是法律有問題絕對不是自己的認知出了問題制度在設立之初早就預知了問題也設計了方式去改正因應這些問題發生時能避免惡化人設立的制度由人去解釋去執行其對象也是人這麼多的變數早就決定了它的屬性與命運可是還是有很多人會選擇怪罪到艮本就沒立場的"它"真不知道那些人是真傻還是假笨呢~
看到小賢子 wrote:曾經有判例,小偷闖入...(恕刪) 你說的這個案例之所以會有爭議是因為小偷已經自鎖在廁所裡面,男主人把門踹開進去和小偷扭打,最後小偷被勒死,法官應該是認為小偷已經自鎖在廁所裡了,你可以打電話叫警察和太太離開現場,而不是衝進去,所以才會有防衛過當的考量。
chihhao2695 wrote:你說的這個案例之所...(恕刪) 看完大家的留言,感覺好心酸啊立法委員大人們有沒有好好在上班!?還是政治鬥爭才是他們當選的目地?善良老百姓只能躲,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有苦只能自己吞。
法律只會保護懂法律的人.基本上法官兩造雙方都不認識, 也不是當事人,只能當庭依照雙方說詞攻防做判斷. 他不是神, 也只是個普通人,偏偏有的當事人自認為理直氣壯, 就在法庭上無畏無懼.那個你認為窮凶惡極的流氓, 反而表現的唯唯諾諾很可憐的樣子.你若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
aaa567888 wrote:看完大家的留言,感覺好心酸啊立法委員大人們有沒有好好在上班!?還是政治鬥爭才是他們當選的目地?善良老百姓只能躲,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有苦只能自己吞。 笨人多騙子就多是相對必然道理什麼樣的人就會選出什麼樣的立委政黨至上就會選出以黨為主的立委立場絕對也會選出立場為先的代表這是多數的"個人"責任集之共同成果推給旁人是沒用的而多數人會讓某些人被某些人選出是因為兩全相害取其輕等之不得不妥協作為因為尊重自由尊重個人意志所以制度要票票等值是必要之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