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警察只是懶 怕事 而已警察若不敢開單 不去調查莫非是鼓勵 大家都來牌照污損 變造牌照大家都來違規 閃避過路費反正被抓再說 大笑...(恕刪) 此為正解車牌刷白變造故意弄很髒就可以躲過被民眾檢舉反正警察看到機率低看到會抓的機率更低不弄白不弄囉
ElliBanks wrote:我想問一下最近檢舉一件車輛停在車道上的案件當時車輛是有打雙黃燈,但是我不確定車上有沒有人因為隔熱紙反光我看不出來,我也不敢看的太仔細...怕被發現(我是從前面拍的)結果交通隊的就打電話來問我知不知道車上有沒有人應該很多人從車後檢舉這種停在車道上的吧那這樣要怎麼認定阿?臨停還是停車?...(恕刪) 檢舉55條違規臨停紅線臨停300併排臨停600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公車停靠站臨停600罰款全世界最便宜儘量不要用照片用影片比較好有10秒以上的影片證明該車靜止不動不用拍到駕駛座無人(拍到駕駛座無人是要檢舉56條)絕對可以檢舉55條違規臨停(注意 是55條違規臨停 不是56條違規停車)如果承辦員警還是說不能開單請寄內政部警政署長信箱很神奇地這麼作以後99%都開單告發了我都是用行車記錄器從後面掃過去的影片檢舉55條的全部都會告發不告發的我就是再寄署長也都告發了
今價賣喔 wrote:檢舉55條違規臨停...(恕刪) 了解我只是不太懂那為員警幹嘛特地打來問我車上有沒有坐人因為就算我說有,照片也看不出來,如果該名員警用56條那就很容易被對方申訴申訴成功罰單是不是就被撤銷了?違停罰鍰也太便宜了...才幾百塊,整條路都給他佔用了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噴漆可以偽造車牌就不能偽造? 當然有可能,但我在前面的回文中也提到過,偽造車牌和噴漆錯誤(或您所指的偽造),兩者被抓到時的處罰差別很大,所以通常會將歪腦筋動在噴漆上,況且噴漆錯誤,較容易用『沒注意』的理由解釋,但手腳若動在車牌,就是很明顯的蓄意!
ElliBanks wrote:我只是不太懂那為員警幹嘛特地打來問我 很多時候警察只是為了確認是否是檢舉者留的真電話還是假電話!如果打過去是假電話就可以立即不舉發!但是打過去確認是檢舉者就會用有人申訴來當作理由!習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