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路邊被撞, 產險依據"限定駕駛人" 不賠償, 合理嗎?

違停車視為障礙物,警方可開罰,但肇責部份待商議!!既然是障礙物,駕駛見狀應不會朝障礙物撞過去.....

車體險的部份因限駕確實不理賠,筆錄中你也承認是你開來停放紅線處的。

限定保費低本來就可以不賠

題外話

停紅線車損你怎麼好意思不自己全吞?

搞清楚,你停紅線 是你占用垃圾車的行車空間

不是垃圾車撞你好嗎?

有夠砸碎

今天是垃圾車A到你是你好運

如果是行人過馬路因為你違停阻礙視線發生車禍你就知道

喔我忘了,反正你這種人本來就不會在意別人

記得加保"車體損失免追償"
這種保費很便宜的
下次記得去麥當勞得來速

沒有就記得加保

話說先前看見,車子停紅線導致道路擁擠,機車汽車對撞叫警察,違停車主趁警察來之前開走了。
想省小錢保限定駕駛,出事情又想跟保險公司凹?
想玩文字遊戲?你問網友的時間,你先去翻翻條款八,要凹保險公司,拿01文章去凹沒用,拿條款凹還有用一點
車體損失免追償只適用在一般車體險才可附加,限定駕駛車體險是不能附加的,保險公司有這麼笨,先讓你保費折扣後,再收少少的保費來擴大承保範圍嗎?這種邏輯不通呀
維尼熊熊 wrote:
記得加保"車體損失免...(恕刪)

大小王子 wrote:
車體損失免追償只適...(恕刪)



還是有產險公司願意提供這種不合邏輯的菜單給車主的!!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富邦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就被保險汽車於保險期間內,同意因列名被保險人許可他人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不再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倘被保險汽車因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加油站、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在其受託業務期間所致之毀損滅失,本公司於給付後得向該使用人或管理人追償。


華南產險為例,車主必須另有加保「免追償附加條款」,保險公司才不會向借車友人追償車體損失維修費用,否則保險公司即使理賠了,也會跟借車者追償維修費。車體免追償附加條款:未附加免追償時,如男朋友保,女朋友開車、或同事間借車撞車,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向女友/同事追償車體修車費,這時候就尷尬了,所以須避免保險公司追償動作,保費只有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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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有保過被朋友借去開..有限定駕駛也有免追償..照理賠
敗家是美德
這只是保單條款,我是說保險公司不可能這樣賣給客戶,正常電腦程式會鎖檔或核保人員會核保,不可能讓這兩個商品同時搭配,是富邦產險有讓你這樣保?還是你自己望文生義?如果您可以在富邦產險買到,小弟跟你道歉, 但你也要po出保單讓小弟見識一下
wvsslin wrote:
還是有產險公司願意提...(恕刪)

大小王子 wrote:
這只是保單條款,我...(恕刪)


很抱歉 我的確是沒有這樣的保單,因為我不是保富邦的!!
但是也的確看過友人的保單是這樣保的,也有保過!!

單純只是要跟您說,不是您沒看過就沒有這回事了!!
有時候,為了搶生意,商人什麼條件都開得出來的,只是當事故發生時,會不會認賠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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