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自己收到罰單,荷包失血的人看這裡囉
下面是我親自去問國道警察局網站的民意論壇中提問的問題
-----
小客車A車以最高速限全程行駛於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於某時某分,
後方有更高速之車輛逼近,A車未切至中線車道禮讓後方更高速車輛超車,
而是繼續以最高速限持續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
請問A車該行為是否屬違規行為?
另,貴局是否會依法開單舉發?
感謝回答
-----
下面是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科在2016年9月14日的原文回答:
-----
您於105年9月12日於本局民意論壇詢及「高速公路內側車道行駛相關問題」一案,經責請交通科為您答復如下:
一、有關禮讓超速車超速行駛內側車道一節說明如下:
如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發現後方有更高速之車輛逼近,
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且可繼續行駛內側車道,
但為發揮高速公路使用之效率及維護您自身行車安全,
建議您於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在安全的情況下駛回中線(中內)車道;
如用路人以迫近、逼近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而超過最高速限行駛內側道,
本局將依法取締,以維用路人之安全。
二、以上資訊供您參考,如果您還有疑問,
可逕與本局承辦人交通科警務正黃秋峰連絡,
連絡電話02-29094111轉2199,對於您關心交通警政,謹致謝忱,並感謝您的留言。
-----
"建議"沒有法律強制力,你要聽建議當然很好,
你不理建議,警察也不會對你取締開單
所以在台灣,目前你用A車的方式開車,
不會被警察取締開單唷,您的荷包可以放心
會被警察取締開單的是後面逼車的,還有後面超速的,哈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924928&p=44#61706451
就是許多網友找不到『最高速限車堵塞到超車道』的一張罰單
所以只能
『扭曲法律規定』:一直說違規,但一張罰單都沒有
『道德勸說』: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但別人只是提倡可以合法使用法律授權的行為,也可以冠上不道德?
當然為了冠上不道德,只好『扭曲法律規定』,說別人違法來強化自己論述
『把慢速車跟法定最高速限車一起拉進來一起鞭』:為了加深別人對於法定最高速限車輛的不道德觀感,所以拼命拿慢速車占用車道的影片來鞭,然後暗諷、隱射、推類『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也會造成相同的道路使用況狀
整天說超車道可以達到高速公路的最大效益,結果連一篇學術論文都生不出來
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