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想請教版友我該如何處理

這好像有點難灰..

用路人要有觀念

你要直行

前方路口若早已有車且打左轉方向燈

就不要硬擠到最前面然後停在最左側


不知道開版大是跨雙黃超車過去停在那位置

還是正常直行停到他旁邊


你自己也說不知道先來後到的順序了(這點就很奇怪了)

要調解就去調解吧


不過他那是啥重機?碰到手一下就壞了?

重機的後照鏡是比一般白牌還要耐用的

而且是可調整支架角度的

理論上不太可能A一下就壞掉

原倒都未必會斷了



路上有多少機車會硬鑽到最前面大家都很清楚

但是你要硬鑽

也看一下最前面的車是不是要左轉

如果人家擺明了要左轉,你還鑽到前面停在他左邊,這行為你覺得合適恰當?

相對的,如果是前方本來就有車,機車鑽到前面,沒有靠到最左側左轉,那也一樣


82456011 wrote:
這好像有點難灰.....(恕刪)


沒鑽,當時也沒汽車,黃燈時停下的,我停在最前面,白線後面,怎會知道我先到還他先到,誰騎車會莫名其妙去注意旁邊的車是誰,你過去可能知道旁邊有車,但是不會特別去注意它是誰吧,我是綠燈起步時直行然後他轉龍頭撞上來的,而且那個是巷子不用鑽...因為車輛少所以不需要鑽
最近也遇到這樣的事..

請今日立即去驗傷.!!!




sanawu wrote:
最近也遇到這樣的事...(恕刪)


您是到一般的診所嗎!?還是去看中醫,看中醫可以嗎?
1. 你有受傷 他沒受傷 所以你趕快去驗傷 你可告他過失傷害
2. 你有受傷 他沒受傷 他不能告你過失傷害所以他只能跟你要民事賠償
3. 你不用去調解委員會了, 浪費時間,
如果調解委員跟他很熟
調解委員只會替她說話 你會氣死(我們有經驗)
4. 你跟他說再鬧就要告他過失傷害
5. 你直接去法院按鈴申告不花一毛錢 不用請律師
6. 要記的刑事過失傷害提告期要在6個月內, 民事2年內
7 要去看西醫, 然後順便申請驗傷單

法律看證據 所以快去驗傷
對付這種人 你就直接提告
調解只是浪費時間 因為調解委員不見得很中立


Daniel2104 wrote:
糾紛車輛:普通白牌(我),紅牌(對方)
發生經過:
小弟昨天晚上行經永和秀朗路巷內時,於十字路口停紅燈,綠燈起步之後右側重機左轉(紅燈時我跟他併排),後視鏡灰到我的手,我本來想說停下來跟他講講就沒事了,沒想到對方還惡人先告狀,問我會不會騎車,沒看到他打方向燈嗎?說我用壞他的後視鏡,然後要我賠償的樣子(我不清楚重機後視鏡結構,不過以一般摩托車的後視鏡,轉一轉就好了),最後我就報警了。
示意圖
實際道路圖
上圖標示處有路口監視器,不過我不清楚當時的監視器面向,不知道有沒有錄到,我們雙方均沒有行車紀錄器。
小弟有幾點問題想請教各位版友們,感激不盡
1.左轉彎車有打方向燈,直行車就必須先禮讓?(不是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嗎?還是我誤會了什麼)

如果他在你右前方打方向燈要切到你前面,你應該禮讓他,如果他在你旁邊,他要先禮讓你前行再插到你後方.
2.現在因為雙方都沒有行車紀錄器,我想調監視器,可是就怕當時鏡頭沒有錄到,那我該怎麼做?

先調影片看看,如果沒有影片就看有沒有證人,沒證人就是看言詞辯論找破綻,釐清誰說謊或何處不合理
3.對方最後說要到調解委員會,可是我要上班,還要特地請假去陪他調解嗎?

調解會沒有太大用處,一般滿浪費時間的,可以不去,算調解失敗而已
4.警方說鑑定報告要自己去申請,要等15天後才能申請而且申請完還要再等兩個星期的工作天,如果調解委員會在這一個月內打來,那這時候我可以申請延期嗎?(我想等鑑定報告出來)

這點我不清楚,無從回答
5.調解委員會一定要去嗎?不去的話如果直接走法律途徑,會對我不利嗎?我真的很不想浪費一天休假陪他耗,有沒有辦法保障我自己?

不去不會怎樣,如果直接提民事訴訟好像還是要先經一次強制調解,由法院召開舉行,不去就直接判輸,調解成功跟法院裁定同等效力,調解失則則擇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庭.
6.我跟他擦撞的位置為我的右手手臂處(不是很確定,可能我神經比較大條,感覺不太靈敏)跟對方的後視鏡,那我是否該去看醫生,請求對方賠償?(本來完全沒想過要找對方索賠任何東西,無奈惡人先告狀還要我賠他,覺得無言)

你去看醫生,有傷可以開證明,能不能索賠可以透過協調,不然就由法院判定.還不清楚對錯,不需要用"惡人先告狀"這麼毒的言語,也有可能你錯.
7.如果鑑定報告出來,確定是我對的話,我可以跟他提出精神賠償嗎?(昨天我就因為這個事情跟他耗了快兩個小時,之後還要特地請假陪他調解,不過應該調不出個所以然來)如果是雙方都有責任,或是我錯?我該怎麼申訴

精神賠償要有證明,至少要經過經神科專業人員認定、證明,而且是責任歸於對方才有辦法提出求償.
民事訴訟本來就是有點浪費時間.因為你一開始已經認定是對方錯了,一會兒說人家惡人先告狀、一會兒說你跟他耗了兩小時,平心而論,對方也跟你有相同想法,也跟你耗一樣時間,既然都已經未審先判,調解也沒意義,就只能交由第三公證單位裁定,就是採民事訴訟了.

以上七點是小弟困惑的點,煩請廣大的板友們幫忙解惑,實在是感激不盡。

里斯特 wrote:
汽車在路口停等紅綠...(恕刪)


這樣說不太對啊!機車大多都是騎到要轉彎的汽車前面或是要轉彎方向的那邊(靠左或靠右)至少都是離路口中心比較近,
這時候要看汽車的位置,如果汽車要左轉,那請問汽車原本有靠在內側道準備轉嗎?如果有適當的停在待轉位置,那麼機車族應該沒有機會妨礙到汽車!
反而言之,不管是汽車族還是機車族都是一樣的,沒有正確的交通行駛觀念,就會只有馬路四寶。

Jeremy.wu wrote:
如果他在你右前方打...(恕刪)


感謝您的解答,
不過幾點釐清一下,為何我會說惡人先告狀
1.我是直行車(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2.我是小車(大車禮讓小車?)
3.我在最前面,也就是白線後面,我前面沒車,那如果他不是跟我併排,而是在我右前方的話,那他不就違法,超越白線?
4.我是被撞的,他卻要我賠償,他調轉龍頭撞到我的手,以相對位置而言,我在他的左邊偏前面一點,那不是惡人先告狀嗎
5.我被撞我沒要求賠償,還因為他反過來要求賠償而去警察局陪他2小時
6.之後還要花時間去跟他調解

還是在此感謝您的解答
對, 你就跟他說 :[我受傷了 我都沒叫你賠 你還敢叫我賠?
你修理多少你可以叫法官跟我要(他只能告民事求償), 但我一定要告你過失傷害(刑事)]

刑事若緩刑也要繳罰金,
若被判1個月,也要繳3萬給政府,
爾且是會留下前科的, 所以不利的是他 

他打給你的電話都要錄音, 如果語帶威脅 就告他恐嚇

這個案子不利的他 所以不要理他
但你不要打電話給他, 免得他借題發揮,說你恐嚇她

Daniel2104 wrote:
不過先到後到有關係嗎@@他先到應該自己靠左側停,他後到也應該停在我後面阿,怎會自己跑去我的右邊然後起步左轉

因為交通規則是以「四輪汽車」的觀點寫出來的
所以後到的, 理論上要排在先到的車後面: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但, 因後段的但書__「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讓法官得出:機車在等紅燈車陣鑽到前面, 不算超車, 的意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