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blade0922 wrote:
如果你不知道你後面有一臺砂石車剎不住不知道你還會不會這麼堅持
別瞎扯好嗎
如果我後面有台砂石車煞不住,100%是看沒車就往前閃
被開單? 你知道什麼叫緊急避難嗎?
拿緊急避難符合的要件來講這種亂指揮的狀況?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83-2
動力機械行駛於道路時,除應依臨時通行證所核定之路線、時間、速限行
駛外,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
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
(以下簡稱交通指揮人員)。
這裡清楚的定義了交通指揮人員必須是 警察、依法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人員。
義交是符合第二個"依法執行指揮交通人員"的要件的
所以義交指揮要你闖紅燈,依規定是要依指揮前進的。而如果跟綠燈車輛發生事故
照法律就是看過失,你依義交指揮前行,對方如果義交有要他停他不停,那對方全責(交通指揮人員的優先權比燈號大)
如果義交忘了叫他停,那就是義交的問題,申請國賠囉~
當然這種情況看仔細了再走才是正途
最後,此案指揮交通的阿伯 100%不符合"交通指揮人員",就算他是警察,也必須要著制服才能執行指揮(義交也是)
所以聽他的指揮闖紅燈,被開單要自己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