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瘦晴 wrote:1月底發生車禍(我...(恕刪) 1.你的速度明顯不快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所以他自己因為自己未禮讓直行車來撞你應該是他要賠你修車錢還要你賠醫藥費?我是看不懂
瘦瘦晴 wrote:1月底發生車禍(我方...(恕刪) 他是支線要讓幹線而且你不是車頭去撞他的應該是機車的問題比較大應注意的你說車頭有偏開了表示有注意到他了他要撞過來我也沒辦法接下來上法院吧人家要那個金額你不滿意就交給法官去判吧記得你汽車受損的金額還精神損失也都開出來跟他要
瘦瘦晴 wrote:1月底發生車禍(我方...(恕刪) 機車直接橫跨馬路,違規在先,什麼都不用談直接法律執行,而且你當下應該要報警才對,另外你根本連去探對方都不用去,反而還可要求對方賠償車損,以及維修車子時無法用車的損失,精神傷害.....等對這種人不用客氣明明是對方的錯為什麼要你賠60萬這行車記錄影片應該要交給警方來處理就好了
這種.我大概包幾千塊給他..不要就上法院.~!!.樓主開車算很小心了.另外第三責任~最好保一下~~而且保高一點~現在超額責任不並貴.~出事讓保險公司處理.也比較省事.算是對自己在外面開車的一項保障.~對方河馬大開口.上法院.對樓主比較有利.~~事故會有事故鑑定..不是對方要多少就多少.~不要太擔心.~
看了影片,再看內文,只能說....你被唬了!!還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你是直行車,對方根本沒路權,再者,"車速很快"是多快??對方眼睛內建測速器嗎??很快的話對方早就被撞飛出去了,硬是要知道車速,事主可以回到事發地點,請公正第三方量一量地上標線得知距離,加上行車紀錄器的秒數就可以取得平均車速!!簡單公式在這裡,客觀數據拿出來,既然對方不講理,如果是我,我不會跟他們客氣,直接跟他們要求財損以及修車期間的損失!!再來一個重點,警方初判表怎麼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