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8628 wrote:
Why 風涼話?請你...(恕刪)
大哥你的意思小弟明白
我跟大哥你說
對方他不願簽合解書,也不接受修車
他只要我同事付現金
也許原廠修一修可能不只這些錢,但這些都可以坐下來談
但對方不談呀!!他電話裡劈頭就說要現金,又不肯簽和解書
這要我同事怎麼談下去呢
說到修車費用,不論是換全新的,或是修復,在這期間應該雙方一同去修理場一同佔價才是
而不是單方面說了算呀
而對方又傳這樣的簡訊,我同事那敢跟他單獨見面,要談也是到派出所談,但對方一樣不答應呀
這種和解,誰都無法接受吧!!
總之同事決定交由法官來判了,應賠多少就賠多少,我同事一毛也不會少給他了
只是我們都是上班族,不是很多錢,但不是賠不起,也不是不賠,如果是不賠,我們大可不接他電話,等傳票,但我們不會這樣
或許有錢人的世界我們不了解,但請不以哭窮等字眼笑我們,這樣我們很受傷
最後的結果我會再PO上來給大家了解,也給大家一個參考
謝謝大家的指點與意見
除非前車是突然切入,破壞了原來的安距,那責任才落在前車,
法律上的損害賠償,只要求填補損害,不可使被害人反因此得利,
所以通常以新的零件來維修舊車,必須扣除折舊,
例如大7是3年的車,也許折舊為新車價6成,那零件10萬元也應打個6折,
但話又說回來,車輛撞擊後,雖經修理,但交易價格有可能因此減損,
對方如可舉證,肇事者亦須賠償,例如原本可賣200萬,但經板烤只能賣180萬
另外車體險是財產保險,保險公司理賠後,可取得保險代位,
也就是保險公司可轉向肇事者求償,
所以如果要和解,最好寫清楚,否則事後又被保險公司要一次,
那就很衰了,
其實如果對方要求金額不大,和解不失為明智抉擇,
一旦和解後,不管對方修多少,都不關我們的事了,
我們也不必再為此奔波應訊,以後小心騎車就好

態度真是一模一樣.....
我媽當初也是擦撞到一台賓士(320的樣子?事隔已久型號忘了)
傷到最大是車子的後視鏡吧~
在來就是機車倒下有擦到輪胎鋁圈和車門(車門刮傷 沒凹)
我媽人也是受傷了
在警局 那車主也是 一開口就要十幾萬
連警察都覺得他很誇張 在警局對老人家口出惡言又獅子大開口
老人家哭訴她工作薪水不多 能否看壞的部份修多少 分期付款給他
因為我人在外縣市 聽到時是蠻氣的...感覺他開的價格分明就是吃定老人家....
於是請我媽去問一下車型 再委請有車的親友去問認識的車廠概估價格(最多~最少)
詢問之後想當然是不需要超過十萬....
後來開第一次調解會 那車主還拿一張自己跑去給認識的車廠開的估價單要錢....1x萬...(有刮到的門要換掉)

結果當然是談不成 因為我們已經大約知道價格了~而且換車門很誇張

第一次協談不成後
之後聯絡車主又說他的車場願意打折給他等等理由又開了另一個價 但還是1x萬.......

我們只好請親友幫忙當中間人協調 結果在親友(當警察)去找他協議 沒找到人
那天 親友說有看到那台車 已經修好了 應該只換了後視鏡

所以第二次調解會 當然是告知他 知道他已經修好了 就他修的部份去協調金額
最後好像是三 四萬的樣子......
其實中間我省略打了很多細部~這一來一往也拖了很多時間
甚至我已經跟我媽說要賠多少我去貸款也沒關係 但前提要走正常程序 錢要自己付給車廠...拿收據
所以我覺得你們還是要以正常程序為主 對獅的大開口的車主 最好還是找個有力人事去協調吧
但是結尾要用正常程序(調解會合解)省得事後又一堆麻煩...
價格自己最好是去問問比較好....
被撞的人找自己車廠,但撞的怕被坑, 撞的找自己的車廠,被撞的人又怕當冤大頭, 那就乾脆回原廠鑑定; 撞壞的東西是原廠貨, 當然換上的也要原廠的, 撞壞的是副廠, 當然就找副廠, 這應該天經地義吧, 我覺得車子零件價格還要依車齡來打折不公平, 車子又不是買來撞, 也沒幾個車主被撞了還說對方撞的好
假設有一輛一百年的車子, 結果有人把它砸了, 還跟主人說都一百年了折價早折完了, 拍賣場也有行無市沒人要, 賠十塊就不錯了, 主人心中會怎麼想, 車子買來本來要收藏的, 結果被撞, 還要自負損失, 即使拿全新的以後賣車別人也會認為車子有撞過, 萬一還沒東西可換, 到頭來還是車主倒楣啊
反正就是要恢原狀, 不知能不能叫對方生一個同年份, 相同來源, 外觀與功能都跟原本車上相同的零件, 撞壞的就交給對方, 找不出來就賠個全新的, 如果都找不到就叫對方找該損壞的零件來源廠商開模作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