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1.本來就沒有所謂第四煞車燈,即便跟第三煞車燈相同標準,其基準中心應高於煞車燈基準中心。踩下煞車踏板時,應為續亮,不得閃爍(逢閃必死)。 但是賓士的智慧型煞車燈原廠就會閃耶,為啥沒事?下方節錄賓士原廠網站的介紹[智慧型煞車燈每位駕駛都曾遇到這種情況:作動緊急煞車後望一下後視鏡,確定後方車輛的駕駛能及時反應。閃爍式煞車燈有助於在緊急情況下,大幅縮短後方用路人的反應時間。LED 智慧型煞車燈在避免追撞上帶來重要的貢獻。智慧型煞車燈會在初始速度超過每小時 50 公里且緊急煞車輔助系統 BAS 已偵測到緊急煞車的情況,或是煞車壓力超過最大值的 75% 時作用。若駕駛將車停下,危險警示燈會自動啟動。若煞車前的速度超過每小時 70 公里,即執行此作動。]
深海9626 wrote:感謝樓主,路上如果能...(恕刪) 如果後霧燈在"非霧中"開起是可以檢舉,項目好像是不當始用燈光吧,我以前也有檢舉成功過的.超討厭這種高亮度的後霧燈的在非起霧時開啟,嚴重影響後方駕駛行車安全....
d8833051 wrote:讚!加持我檢舉過好幾台閃爍暴亮菊花燈員警也都開單告發,監理所也通知臨時驗車口哨原以為恆亮菊花燈是無法檢舉原來也能也能上公路總局舉發讚請問恆亮菊花燈也能請員警開單告發嗎?.(恕刪) 要看不同分局員警態度一般來說這類改裝部分除非很誇張,檢舉後員警才會直接開罰!但通常都是員警傾向讓監理單位去通知車主驗車,所以都會轉發給監理所!但是也有例外,中部台中監理所承辦人員就表示,台中三分局接獲相關改裝檢舉後都會先製單告發後再轉送監理所通知車主驗車。而承辦人員認為各分局對於案件的處理方式沒有統一作法,認為要嘛就開單舉發,要嘛就就監理站驗車,不要雙管並行!不過我認為通知驗車對於車主來講是比較麻煩的,因為除非心臟大不改回來直接驗,否則通常都要多花一筆恢復的費用才會去驗車!運氣好一點,其他相關改裝的東西一併被發現同樣,就下次再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