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如果是警察該做的事, 為什麼不可以找警察? 那時麼又是警察該做的?甚麼又是不該做的?都你說的嗎?台灣警消常常被其他機關用行政協助值勤非本業的業務已經是全國皆知...那我更不懂你發這文的意義!!
sunshine159 wrote:反正台灣 沒事罵警察、有事找警察 已經失空見慣了! 我以為您講的是:人民,沒事罵警察、有事找警察sunshine159 wrote:台灣警消常常被其他機關用行政協助值勤非本業的業務 原來是其他機關啊...?raphael_ncku wrote:樓主你見狀覺得不妥直接檢舉就好了 我認為:警察因公買菜沒有違規啊中華民國情>理>法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只能說我們離民主法治還很遠 有同感
執勤公務要嘛會在前檔玻璃放張"執勤公務中"的牌子,但這通常是出現在工程車上.要嘛就是會開警笛燈, 所以在路上會看到警察騎著車, 一要追違規的駕駛時就會立馬開警笛燈的情況,不過任何人(警察,老百姓...)都會有便宜行事的情況啦,類似像這種"小事情"很多人都會這樣處理行事, 就看會被誰舉發啦.....像樓主就可以跟地方交通單位舉發阿~ 看會有怎樣的回覆XDPS. 我比較在意的是如果真如樓主所說的情境, 我是覺得警察應該騎車就好幹嘛開車.....
raphael_ncku wrote:中華民國情>理>法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只能說我們離民主法治還很遠 對呀在上位者常常公然違法出爾維爾,但還不是繼續在那位子亂搞...你還真以為台灣是法治社會唷!說一套做一套比比皆是!
樓主應該只是想用反諷的模式,沒有想下什麼結論啦我想問一下如果這張照片的警車再靠邊停,甚至是停在白線外ps:我無法確定這大台車能不能完全停到線外這樣樓主是否就覺得可行呢?另外再請教一下,如果今天不是停的不是警車試問樓主是否也會是一樣的觀感呢?
你TM是憤世嫉俗喔.你一輩子都沒違規???沒違規再說啦說那麼仔細.什麼民主國家的法律、規定理論上, 都是經由某種民意程序通過的.警察的權力, 是人民給的.請問你有給什麼????市場其他人違規你檢舉沒拉???全台灣人那麼多違規你檢舉沒拉???你能不能提升你的修養阿?不知道你在凹什麼.你媽教你這樣思考事情嗎?"中華民國警察, 不想維護中華民國法律的尊嚴...怪我囉?" 中華民國人民這麼機蛋挑骨頭.自我感覺良好.只能怪你媽沒教好看你貼文一整個不滿違停.違規.你是被違停撞過喔.腦子怪怪的阿SB一個
『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看完只有一種感覺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警察法怎麼寫的?那一條寫到買菜是警察的任務、事務、勤務?警察法第二條:警察任務為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進人民福利。知法犯法,不知怎麼當警察的。我知道當警察很辛苦,辛苦的是守法又認真的員警。但還是有少部分的警察是老鼠屎。這些少部分的警察對於違規的事還是少作。人民看在心裡不平衡。停紅線買飲料、選擇性抓違規、停路旁偷睡、在車上玩手機遊戲。都是過去見過的情形,還被po上fb。唉!要習慣。人家是官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