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換車寬度沒拿捏好狀耳朵....

對方車輛停止不動,從來沒撞過,一直想不通為什麼有辦法撞停止的車輛,不會騎車不會開車還是不要出來害人
happy603377 wrote:
對方黃線這樣停我過去碰到照後鏡
他車距離邊線超過很多60公分
隔壁車道有車我不能換
我的肇責大概是多少?...(恕刪)

就 照後鏡 而已,

雙方沒什麼車損, 就好聚好散... 扯什麼肇責...

http://168.motc.gov.tw/News_Content.aspx?n=yMOiycYEcVJZWBWZKykWxw@@&s=VZllGp4LooILPYc3N$XW2g@@

4、A3交通事故,車輛尚能行駛,應先將汽車的四個車角(或輛胎)、機車倒地位置標繪在地面,並迅速將車輛移至路邊安全處所,避免妨害交通及二次車禍發生。

(1)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者,得不報警處理
違規行為可以報警或檢舉,沒有「替天行道」這回事,撞到就賠錢吧!
台灣的法律就是保護違規的人,所以要認命吧,只能下次小心一點。
我覺得應該會是 2:8 或是 3:7
違停的開不開罰單是另一回事

雖說樓主是後車,要負大部分責任
但是違停車輛應該也是要負擔部分責任...
唉...
台灣路這麼小 難免有些意外
人沒事就好了
花錢消災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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