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後面有車逼近!就請讓出路權


MT-10 wrote:
有人想超車就多了變換車道的次數,相對發生意外的機率就提高

因為不想變換車道而自己發生意外,所以要別人變換車道讓你?
自己安全了,別人就該死?你想法太自私了。
講白一點,你就是想超速,然後別人不讓你超這樣
不用打這麼一堆理直氣壯,混淆視聽的話

tetsu27 wrote:
台灣真的沒有文盲嗎...(恕刪)

高速公路的法律條款要不要看仔細一點,
裁罰基準表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的內側車道裁罰,可以去看看。

超車道跟內側車道都是指同一條,用法却不同。
前陣子臺北南下屏東,個人行駛內側車道,也是遇到類似狀況,自己得變換車道到外線再回到內線,卻發現有隊長在內車道帶頭塞…
如果兩線道的車道該怎麼辦?
大車三台在外側跑,內側一台龜車,行駛在大車左側,造成後方車輛阻塞,一台閃一台大燈,駕駛人本身也該注意車況,後方來車速度,並不是所有車輛都會行駛在最高限速。
高速公路不是省油道 尤其是內線
保持交通順暢 人人有責
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原因龜在內線
請禮讓車速快的後車

每次高速公路塞車 最常見的狀況
就是一連串的龜車
其實明明前方就一路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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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路段速限110 我定速開121 GPS 顯示時速115 請問我超速了嗎? 是 我超速了,但是實際車速可能也只有115,所以測速相機不會拍,警察不會抓,因為在十公里寬限值內,對於很多這樣開車的人而言,在內線表速110的實際車速可能更慢,當然會被當成龜車,何況有些根本就快樂表的快樂小烏龜。
問題在於"最高速限"的認知不同,一來一往可能差距超過十公里,所以除非占用在內線的車很有自信確定所有比自己快的車實際車速都是超速(超過限速加上寬限值) 否則我覺得樓主的說法並無不對,畢竟每台車的表速就算都是110,實際車速也一定會有所出入,擋到人家就讓吧!沒必要理直氣壯地以為自己是"最高速限行駛中"就長期占用超車道。

tetsu27 wrote:
台灣真的沒有文盲嗎...(恕刪)


那最高速限的牌子看的懂嗎? 阿拉伯數字應該幼稚園就有教了吧?

旭玉 wrote:
常常跑高速公路南北...(恕刪)


確實~每天都有⋯⋯很多都是在內線嫌前車110太慢,超完車後換他以105龜在內線

Elvis.G wrote:
這應該去交通部抗議...(恕刪)


"最高速限" 定義是表速嗎? 還是實際速度 還是加上寬限值的速度? 速限110 A車錶速110 但實際車速可能只有105不到,人家用實際車速110超過A車有超速嗎? 或者加上寬限值的速度又更快了,實際車速只要在120以下在測速照相機或是警察的定義來看,都還未構成開罰的條件,擋到人家就讓吧。
沒人說慢不對,但是開內線比未超速的後車慢還自以為""最高速限行駛中"而不讓道就是不對。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只要擋到後方車輛就算占用,
後方車輛超不超速也不是前車說的算。
就算真的超速了,自然有超速的罰則可以罰他,
但如果前車占用內側車道,那麼前車也應當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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