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跟先進國家相比,台...(恕刪) 你要很開心你沒有在先進國家,不然會賠的你脫褲我有朋友同學在美國被撞,根本沒事,結果把對方告到米米冒冒。我也有朋友在臺紅燈停車的時候,後面追撞,沒想到竟然要脊椎開刀, 臉部麻痺, 還無法行動,他當時還有綁安全帶, 也不過是小小追撞,問題在於他的頭部受到衝擊,往前往後仰的力道。 整個過程家人受了不少精神折磨,很擔心先生成為植物人。就讓法院去宣判吧
1. 刑事無罪,樓主應該欣慰。2. 樓主想告對方誣告,因為不符合誣告罪要件,可能性趨近於零。3. 民事方面,如果是後車追撞前車,想要「努力達到無過失勝訴」,可能性同樣趨近於零。4. 推撞要有三台車以上才有可能。結論:刑事無罪,民事有責
lucars1130 wrote:我支持樓主打破砂鍋...(恕刪) 很有科學頭腦!!! 給你讚低頭找東西也是我一開始在偵查庭聽到頭部外傷的想法以為真有流血之類的傷 後來問我醫師朋友才知道去醫院講頭暈 給的診斷書診斷名稱就是頭部外傷現場沒受傷,我問過! 處理的員警到場也確認過! 車上一個1歲10個月的幼兒,在我問有沒受傷時,從駕駛座媽媽的手上向我爬過來,差點爬到快掉出車窗外,沒哭鬧跡象,活潑的很,這小孩沒看醫師! 報案台也接到無人受傷的報案電話,由派出所來現場處理,非有受傷的處理單位--分局此外醫院覆函有提到主訴頭暈肩頸痠痛,經檢查外觀無明顯紅腫瘀青等異常現象結果 上訴書上還在凹有撞到額頭 有沒有看到筆錄寫頭部"右側"會痛 撞到額頭此事萬不可能發生, 撞到前額 痛右側也真是鬼島才能發生--------------------------------------別再說我全責,那是車鑑會的說法到目前為止 兩審法官都把焦點放在有沒有受傷上,還沒調查我提供的證據我會努力的達成無過失勝訴------------------------------------------不要把兩年看成很長,三個月才開一次庭,目前共開8次庭---------------------------------------------------------這張照片是此事發生後約四個月,我又碰了前車,原因是我沒裝行車紀錄器一直在想如何證明無過失一事,綠燈前行前車右轉一半停下來,交叉路口我沒話說下車認錯賠不是 車主指著被塗白處說掉漆,要我賠,接著鬼事又發生, 他說撞到胸部要報案叫救護車 來了三輛警車一台救護車動用7個公務人員外加我私人的時間與路過民眾的不便. 後來到分局做筆錄,詢問連警員這種案例多不多?警員說不少,王警員更說現在很多都這樣! 我告訴連警員說我知道她要做什麼,我有一件案件正在檢察署辦理,可能那件辦完這種浪費社會資源的事你就不會再遇到.<--- 這是我的初衷後來對方來電 反正也是要錢,我問他診斷書寫甚麼,答: 高血壓 我回答她是你吃太好吧 跟車禍無關 這案直接了結 不然又多一個誣告
a8928016 wrote:所以到底是追撞還是推...(恕刪) 說了就歪樓了~大家一定又扯違規但是樓主是覺得~台灣人怎麼會變這樣~動不動就要告人~老實說那是老一輩的想法~吃點虧沒關係~年輕人可不這樣想~只能說時代再變~人家要照法規走~要告人~都是對方權力~跟那些高手沒有關係像我車上前一個行車記錄器~後面也一個~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