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眾檢舉,但是還是不懂為什麼違規? 汐止高架北上 違規使用路肩

有些路段沒有限制往出口,因為路肩終點不是出口


林口胖胖 wrote:
明明就明顯違規,這種...(恕刪)
雞腿駕照 ,拍的很清楚呀

在 22k 時,走在路肩,然後切回主線

罰四千



正確的走法,一直走路肩,然後在20k的地方 下塔悠~~

開放路肩都是供下匝道或出口的車輛使用,中途切回主線或沒順著出口下去,就是行駛路肩,罰四千
Ray0910 wrote:
有些路段沒有限制往出...(恕刪)


哪個路肩開放路段沒有限往出口小型車,現在避免爭議通通都有了,拜托你實際去走一趟,用行車記錄器截圖來看看,千萬不要拿兩年前Google map來說嘴。

burney wrote:
民眾檢舉,但是還是...(恕刪)


應該是地上白線實線吧? 如果像第一張google虛線才能超車.

burney wrote:
此路段是路肩開放路...(恕刪)


所有路肩開放應該都是限出閘道的車。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burney wrote:
民眾檢舉,但是還是...(恕刪)


...
一、依據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4年7月16日管字第1046005868號函釋(略以):「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告示牌指示,於開放路肩路段欲駛離出口之車輛得提早離開主線行駛路肩,除路肩有故障車輛或散落物等事件致無法續行路肩外,應繼續行駛路肩銜接減速車道或出口匝道,如再變換至主線外側車道行駛,應依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二、......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視為利用路肩超車之違規行為。

二、有關檢舉於開放路肩路段之超車違規行為,如蒐證影像未錄有該車由路肩變換車道至主線車道之畫面,恐無法確證該車輛違規超車行為(諸如該車是否遇故障車或事故車而為超越前車後駛回路肩等)。

三、若您行經高速公路發現是類違規行為,可於違規行為終止日起算7日內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檢舉國道交通違規專區(http://www.hpb.gov.tw/files/11-1000-225-1.php)進行檢舉,本局將指派專人儘速為您處理。

四、感謝您對警政交通之關心,特致謝忱,敬祝安康。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這種開放路肩很多都是限用下交流道口車輛
這種告示牌我印象中有的有分段放,
所以沒仔細讀到+檢舉魔人就死定了

如果不是要下交流道,還是不要走這種車道比較妥!

burney wrote:
民眾檢舉,但是還是...(恕刪)


$4000
快去申訴

hello

burney wrote:
我知道有這個 "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型車 "


但我行駛的路段只有寫 ""路肩通行限小型車 ""
我沒往出口也可以行駛啊!
我有上面有附圖 請仔細看


你附那幾年前的照片啦... 很早就改限往出口小行車了...


-=ARtaNiS=-
支持去申訴,連假時很多路段都開放路肩,是不是都只能下交流道,不能回主線?還是只能開到路肩通行終點不能中間回到主線?那我幾乎只要連假都違規了,今天下午會經過這,再來看有無限出口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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